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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意华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
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镇后西工业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
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陈献孟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
表股份74,114,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80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
74,101,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684%。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2%。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5 人,代表股份 3,932,53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68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919,5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7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4,114,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4,114,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4,114,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4,114,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114,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114,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027,5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银行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114,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114,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114,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2,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