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5-21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董事会对外投资和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扩大业务范围、实
现收入和利润多元化、以及优化资产配置的重要手段,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经审查,陈建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三、本次公司对外投资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外投资和聘任陈建兴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和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赵元元 刘旭海 毛毅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