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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意华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10-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4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68
元,募集资金总额 551,535,600.00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 38,000,00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3,431,656.66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103,943.3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全
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F1079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期 12 个月的投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提高公司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计划继续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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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 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并建立台账。

       5、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期限 12 个月以内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进行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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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
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程序情况

    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
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集资金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严格遵从相关规定和承诺,并
已按期归还。本次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符合相关规范性
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

    2、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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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

    3、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
提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上述情况,意华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意华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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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
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曹   宇                    岑江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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