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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意华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5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
15:00至2018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镇后西工业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
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陈献孟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2,629,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65.991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2,629,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991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49,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84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49,647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84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差额选举)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总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编码                                                                      当选

1.01     选举陈献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059,217    是

1.02     选举方建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059,217    是

1.03     选举方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059,217    是

1.04     选举蒋友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059,217    是

1.05     选举蔡胜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059,217    是
1.06     选举朱松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9,255,281    是

1.07     选举郑巨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803,936     否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编码

  1.01     选举陈献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49,647

  1.02     选举方建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49,647

  1.03     选举方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49,647

  1.04     选举蒋友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49,647

  1.05     选举蔡胜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49,647

  1.06     选举朱松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49,647

  1.07     选举郑巨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0

       2、《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编码                                                                   当选

2.01     选举赵元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709,217    是

2.02     选举石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709,217    是

2.03     选举毛毅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709,217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编码

  2.01     选举赵元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49,647

  2.02     选举石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49,647

  2.03     选举毛毅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49,647

       3、《关于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是否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编码                                                                                    当选

3.01      选举李振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1,709,217       是

3.02      选举黄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1,709,217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编码

  3.01       选举李振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49,647

  3.02       选举黄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49,647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2,629,1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49,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