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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意华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温州
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股份”、“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意华股份《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意华股份《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
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
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意华股份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
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1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意华股份《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意华股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
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中金公司将持续跟踪
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
    保荐机构自承担意华股份持续督导责任以来,其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意华股
份《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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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
限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   宇                        岑江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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