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股份”、“公司”)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意华股份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集团”)、
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意获电子有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预计为 1,180.00 万元,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251.07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陈献孟、方建文、蒋友安、方
建斌、蔡胜才、朱松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1
合同签订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计金额
向关联 意华控股集团有 金属件、
市场价 50.00 4.34 7.06
人采购 限公司 塑料件
原材料 小计 - - 50.00 4.34 7.06
意华控股集团有 产品电镀
市场价 700.00 49.33 192.64
限公司 加工费
东莞市意获电子 房屋出租
市场价 100.00 24.47 40.72
向关联 有限公司 费
人提供 东莞市意获电子
餐饮服务 市场价 30.00 5.27 0.00
劳务 有限公司
乐清意华新能源 房屋出租
市场价 130.00 0.00 0.00
科技有限公司 费
小计 - - 960.00 79.07 233.36
接受关 东莞市意获电子 产品加工
市场价 100.00 3.20 4.97
联人提 有限公司 费
供的劳
小计 - - 100.00 3.20 4.97
务
东莞市意获电子 代收代缴
市场价 40.00 14.95 5.67
有限公司 水电费
其他关
乐清意华新能源 代收代缴
联交易 市场价 30.00 0.00 0.00
科技有限公司 水电费
小计 - - 70.00 14.95 5.6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 生额占 生额与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易类别 内容 生金额 同类业 预计金 索引
务比例 额差异
意华控股
向关联 金属件、
集团有限 7.06 180.00 0.01% -96.08% 2018 年 4 月
人采购 塑料件
公司 26 日披露在
原材料
小计 - 7.06 180.00 - - 巨潮资讯网
向关联 东莞市意 的《2018 年
人销售 获电子有 水电费 5.67 0.00 100.00% - 度日常关联
产品、 限公司 交易预计公
商品 小计 - 5.67 - - - 告》(公告编
向关联 意华控股 号:
产品电镀
人提供 集团有限 192.64 300.00 100.00% -35.79% 2018-018)
加工费
劳务 公司
2
东莞市意
房屋出租
获电子有 40.72 0.00 82.48% -
费
限公司
小计 - 233.36 300.00 - -
接受关 东莞市意
产品加工
联人提 获电子有 4.97 0.00 0.10% -
费
供的劳 限公司
务 小计 - 4.97 0.00 - -
受关联方销售模式变化及实际运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公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上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
说明(如适用)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18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独立性。因关联方销售模式及实际运营情况变化,导致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实际
的说明(如适用)
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9,158 万元
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乐商创业园 K 幢楼第 1-6 层
法定代表人:方建文
经营范围:塑料件、模具,特种劳动防护面罩、口罩、金属件制造、加工、
销售(不含冶炼、酸洗);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品信息技术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1,816.17 万元,净资
产 18,417.41 万元,营业收入 24,945.68 万元,净利润 4,572.84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意华集团持有公司 47.48%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意华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
3
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意华集团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较低,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15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总部经济园(一期)1 幢 1601 室
(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乐清市翁垟街道创新创业园区内(后盐、后桥村))
法定代表人:蔡胜才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组件、太阳能构件、太阳能支架、塑料件、
模具、金属件制造、加工、销售(不含冶炼、酸洗);金属制品、机械设备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3,334.19 万元,净资
产 12,958.29 万元,营业收入 64,982.27 万元,净利润 7,518.07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蔡胜才、朱松平分别持有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11%及
16.86%股权(蔡胜才亦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陈献孟、方建斌、方
建文、蒋友安的近亲属持有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合计为 41.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正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较低,具有
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东莞市意获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4
注册资本:1,000 万
注册地址:东莞市虎门镇村头社区 S358 省道 58 号 A1 栋厂房 4 楼
法定代表人:方建斌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智能产品的软硬件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和批发;
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38.52 万元,净资产
663.19 万元,营业收入 552.20 万元,净利润 16.95 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方建斌担任东莞市意获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东莞市意获电子有限公司属于公司
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东莞市意获电子有限公司经营正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较低,具有良好
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
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
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
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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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
料的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
需,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2、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等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意华股份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
了审慎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议案、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意华股份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
避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
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6
产生影响。本保荐机构对意华股份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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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 宇 岑江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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