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工业区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 号温州意华接 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陈献孟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892,693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6305%。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持有公司股份 106,889,8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6288%。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6%。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11,310,6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891,8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本议案获得 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09,8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891,8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本议案获得 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09,8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6,892,6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10,6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892,6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10,6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891,8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09,8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892,6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10,6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10,6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10,6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892,6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10,6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892,6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10,6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892,6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审 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10,6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