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7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泰华新能源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在泰国设立子
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泰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需求,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泰华新能源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在泰国设立子公
司。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赵元元 石晓霞 毛毅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