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2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子公司苏州远野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对子公司苏州远野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4137.50 万元不涉
及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控股子公司苏州远野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和综合实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子公司苏州远野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赵元元 石晓霞 毛毅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