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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意华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10-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
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意华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0 号文“关于核准温州意
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发行价格 20.68 元/股。截止 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 551,535,6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38,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513,535,600.00 元,已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4
日 汇 入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513,535,600.00 元 , 减 除 其 他 上 市 费 用 人 民 币
13,431,656.6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103,943.3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79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意华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
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意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意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乐清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州乐清支行五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
乐清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实际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年新增 1.3925 亿只高速通讯
 1                                          15,847.92          15,847.92         15,855.2
         连接器技改项目
         年产 7.9 亿只消费电子连接器
 2                                           9,494.26           2,422.27         2,422.27
         技改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66.91           5,566.91         5,606.57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9,550.65           9,550.65         9,550.81
 5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9,550.65           9,550.65         9,550.65
 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0           7,453.71         7,453.71
                 合计                       50,010.39          50,392.11        50,439.21

       [注]: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年产 7.9 亿只消费电子连接器项目”,年产 7.9 亿只消费电子连接器项目实际已投入募

集资金 2,422.27 万元,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合计 7,453.71 万元(含结余募集资金 7,071.98 万元,历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81.73 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上议案已经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为“年新增 1.3925 亿只高速通讯连接器技改
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金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元)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3282229200317273 募集资金专户-年新增 1.3925            1,854,954.64
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亿只高速通讯连接器技改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355890100100267331 目-活期                                5,040,875.68
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年产 7.9 亿只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7903027610202     消费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已                         -
公司温州分行
                                     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建设
                 350673314149                                              1,835,461.80
公司乐清市支行                       项目-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专户-补充营运资金
                 271201040012524                                                       -
有限公司温州支行                     项目-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偿还银行贷款
                 76080122000091357                                                     -
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项目-活期
                                合 计                                      8,731,292.12



     五、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
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合计 873.13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募集专户所属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日
常经营的需要。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
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1、本次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

       2、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也没有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基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
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意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此次对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
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
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意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公司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曹   宇                       岑江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