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1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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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
资格审查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提名蔡胜才先生、方建斌先生、方建文先生、
蒋友安先生、陈献孟先生、朱松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石晓霞女士、王琦女士、郑金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根据本次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未发
现其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未发
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
的情况,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一致认为: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上述 9 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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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含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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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赵元元 石晓霞 毛毅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