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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意华股份:晟维新能源评估报告2022-04-29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2]D-0098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座十层
                                                                      目录

声            明 ................................................................................................................................. 1

摘          要 .................................................................................................................................... 3

正          文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5

二、评估目的 .........................................................................................................................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价值类型 ......................................................................................................................... 14

五、评估基准日..................................................................................................................... 14

六、评估依据 ......................................................................................................................... 14

七、评估方法 ......................................................................................................................... 1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9

九、评估假设 ......................................................................................................................... 20

十、评估结论 ......................................................................................................................... 2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2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3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23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 24

附件目录 .................................................................................................................................. 25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TIANJIN ZHONGLIAN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声         明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
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实、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
评估报告,现声明如下: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评估机构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委托人认定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价值
进行的估算,是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分析是否存在商誉减值的诸多工作之一,
不是对商誉是否减值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及其审计机构应该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步骤,完整履行商誉减值测试程序,正确分析并理解评估报告,恰
当使用评估结论。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资产组所包含的资产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
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预测时所依据的财务预算已经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批
准。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
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
在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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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委托人确定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组
成进行了核查;已经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历史财务数据、管理层批准的预测性财务
信息及其所依赖的重大合同协议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善以满足出具资产评
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
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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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022) 23733333

                                                               传真: (022) 23718888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10 层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中联评报字[2022]D-0098 号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拟商
誉减值测试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包含商
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商誉减值测试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上述评估目的涉及的晟维新能源科技发
展(天津)有限公司截至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
范围为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的商誉和相关经营性固定资产、长期
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即相关长期资产)。
    三、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四、评估基准日: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五、评估方法: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基于本次评估相关的假设前提,尤其是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相
关资产组未来经营规划落实的前提下,评估后的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
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不低于 2,100.00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仟
壹佰万元整)。
    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使用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二〇二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八、提请相关当事人关注以下事项,恰当使用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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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截至评估报告日新冠病毒疫情仍在继续,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无法准确预测
疫情后续持续的时间、最终影响的程度,故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是在假设疫情能够在
近期得到良好控制,全国/全球经济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的。
     2、本次评估中采用的所有收入、支出预测数据均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并确认,
评估人员在分析核实其合理性的基础上采用该数据。若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无
法实现预期收益,且委托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弥补偏差,或企
业未来管理层应对措施未达到管理层预期要求,企业的未来业务规划可能无法如期
实现,本次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失效,特此提醒报告使用人对此予以高度关注。
    注: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
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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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2]D-0098号


                                                 正         文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现
行价格标准,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拟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
产组在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
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
    名       称: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609381595H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蔡胜才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零陆拾柒万贰仟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23 日
    营业期限:1995 年 12 月 2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接插件、接插件端子、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电镀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乐清市环保产业园区 C1 地块;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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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翁垟街道创新创业园区 A 地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委托人、受聘于委托人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
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人。
    (三)被评估单位
    1、企业基本情况
    名       称: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维新能源或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6GD1NX5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2 号 4 号楼 4B-105
    法定代表人:季开良
    注册资本:伍仟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 0 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经营期限:2018 年 11 月 16 日 至长期
    经营范围:新能源(生物燃料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电站
设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设计、制造、销售、安
装、调试及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历史沿革
    晟维新能源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初始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成立时股东
和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总额比例
    于文宪                             50.00                  10.00%          50.00         10.00%
    王明晶                             50.00                  10.00%          50.00         10.00%


                                                          6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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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总额比例
    冯淑媛                            50.00                   10.00%          50.00          10.00%
    王佩玉                           145.00                   29.00%         145.00          29.00%
    牛鸿麟                           205.00                   41.00%         205.00          41.00%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经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资料等确认。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决定进行股权转让,变更后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总额比例
    于文宪                            50.00                  10.00%           50.00         10.00%
     王伟                             50.00                  10.00%           50.00         10.00%
     高鹏                             50.00                  10.00%           50.00         10.00%
     董旭                            145.00                  29.00%          145.00         29.00%
    牛鸿麟                           205.00                  41.00%          205.00         41.00%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
资料等确认。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决定进行股权转让,变更后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总额比例
     高鹏                             20.00                   4.00%           20.00          4.00%
     王伟                             20.00                   4.00%           20.00          4.00%
    李乐生                            35.00                   7.00%           35.00          7.00%
    杜春宝                            40.00                   8.00%           40.00          8.00%
    于文宪                            50.00                  10.00%           50.00         10.00%
     董旭                            130.00                  26.00%          130.00         26.00%
    牛鸿麟                           205.00                  41.00%          205.00         41.00%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
资料等确认。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决定进行股权转让,变更后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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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总额比例
      高鹏                            20.00                   4.00%           20.00           4.00%
      王伟                            20.00                   4.00%           20.00           4.00%
     李乐生                           35.00                   7.00%           35.00           7.00%
     杜春宝                           40.00                   8.00%           40.00           8.00%
      董旭                           130.00                  26.00%          130.00          26.00%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
                                     255.00                  51.00%          255.00          51.0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
资料等确认。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决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占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总额比例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
                                   2,550.00                  51.00%          765.00          15.30%
    份有限公司
      董旭                         1,300.00                  26.00%          265.00           5.30%
     杜春宝                          400.00                   8.00%          120.00           2.40%
     李乐生                          350.00                   7.00%          105.00           2.10%
      高鹏                           200.00                   4.00%           11.00           0.22%
      王伟                           200.00                   4.00%           11.00           0.22%
      合计                         5,000.00                  100.00%        1,277.00         25.54%
    上述投入资本和投资比例经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
资料等确认。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公司经营情况简介
    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
公司主要经营光伏电站及相关产品与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及调试维护等业务,为客
户提供标准化产品和全系列定制化跟踪支架解决方案并提供持续服务。目前的主要
产品有光伏电站用固定支架、追踪支架、分布式支架等,目前公司已相继推出多类
型平单轴跟踪系统、车棚储能系统概念以及 GOB 系统概念等一系列新产品及理念。
公司已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获得 TUV 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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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 3 年的资产、负债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9-12-31            2020-12-31          2021-12-31
         资产总计                                  870,791.66          954,614.00        19,353,057.13
         负债合计                                  -16,870.62            -2,585.80       12,032,309.68
        所有者权益                                 887,662.28          957,199.80         7,320,747.45
    被评估单位近 3 年的经营业绩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41,509.44           26,106.19       11,250,075.01
减:营业成本                                                              6,743.77       10,984,761.04
 减:税金及附加                                                                             15,199.90
 减:销售费用                                                             1,607.57         281,217.93
 减:管理费用                                       264,221.13          507,187.80        3,084,584.33
 减:研发费用                                                                             1,278,498.59
 减:财务费用                                           -373.97           1,029.53          52,680.13
 加:其他收益
 加:投资收益                                                                               31,162.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加:信用减值损失                                                                          -426,648.07
 加:资产减值损失
二、营业利润                                       -122,337.72          -490,462.48      -4,842,352.35
加:营业外收入                                                                                5,900.00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                                       -122,337.72          -490,462.48      -4,836,452.3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                                         -122,337.72          -490,462.48      -4,836,452.35
     上述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单位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5、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被评估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所得税税率 25%,增值税税率 13%,
城建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税率 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 2%。
    (四)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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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为被评估单位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
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评估目的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7 月收购了晟维新能源 51%的股权,属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由于合并成本超过按比例获得的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因此将差额确认为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相关的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
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本次评估系确定晟维新能
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
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
司截至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
    (二)评估范围
    委托人于 2021 年 7 月收购被评估单位 51%的股权,合并成本 5,100,000.00 元,合
并形成整体商誉 7,455,989.62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 3,802,554.71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与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和被评估单位填报的申报表,本次评估范围为晟维新能
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商誉和相关经营性固定
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即相关长期资产),具体账面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报表(公允价值)                                    被并购方单体报表
 合并报表项目名称                                                     科目名称
                                口径账面价值                                          口径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                                      284,291.66        固定资产                     284,291.66
长期待摊费用                                1,122,652.13        长期待摊费用                1,122,6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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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报表(公允价值)                                      被并购方单体报表
 合并报表项目名称                                                     科目名称
                                  口径账面价值                                            口径账面价值
商誉                                          7,455,989.62
            总计                              8,862,933.41              总计                     1,406,943.79
       资产组内资产产权归属于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三)资产组内主要资产的情况
       1、长期待摊费用
       列入评估范围的长期待摊费用为租用房屋的装修费等,账面原值为 1,233,027.52
元,账面净值 1,122,652.13 元,正常摊销中。
       2、列入评估范围的其他实物资产如下:

       项      目         账面金额(元)               数 量                      现状、特点
机器设备                            60,690.26           1辆          为叉车,存放于公司生产场地,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及其他                     223,601.40          24 台         存放于各办公室,正常使用
       晟维新能源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2 号 4 号楼
4B-105,系向天津普天创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所得,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租赁费用已按月支付计入当期费用。租赁房屋不是公司所有,
未列入本次评估范围。
       截至评估基准日,资产组内资产无任何担保、抵押、质押、或有负债、或有资
产等事项。资产组内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
       上述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由企业管理层确定,并与执行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的会计师充分沟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确定原则进行了
必要的关注。
       (四)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资产系 4 项商标、1 项外观设
计专利、 19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3 项软件著作权,已列入本次的评估范围。具体如下:
       1、商标明细

序号        注册证号              商标图案                        商标权人          核定类别    有效期限至


                                                     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
  1          35826918                                                                第6类      2029-10-27
                                                               有限公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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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ANJIN ZHONGLIAN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序号      注册证号             商标图案                         商标权人              核定类别   有效期限至


                                                  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
 2        35823921                                                                     第9类      2030-02-06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
 3        35845021                                                                     第40类     2029-09-06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
 4        35830198                                                                     第11类     2030-01-27
                                                            有限公司


       2、专利明细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授权日
       晟维新能源科
                      光伏支架(单立柱双排组
 1     技发展(天津)                                         ZL 2021 3 0615821.7   外观设计     2021-12-31
                          件可调节支架)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一种防止太阳能电池板晃
 2     技发展(天津)                                         ZL 2019 2 0133930.2   实用新型     2019-12-31
                          动的安装运输箱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一种太阳能路灯上的刮除
 3     技发展(天津)                                         ZL 2019 2 0133929.X   实用新型     2019-10-11
                                装置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一种固定效果好的太阳能
 4     技发展(天津)                                         ZL 2019 2 0133936.X   实用新型     2019-09-24
                                支架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5     技发展(天津)       一种调节式光伏支架                ZL 2019 2 0148907.0   实用新型     2019-09-24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6     技发展(天津)       一种自运维光伏装置                ZL 2019 2 0140176.5   实用新型     2019-09-24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一种风能太阳能组合路灯
 7     技发展(天津)                                         ZL 2019 2 0137824.1   实用新型     2019-09-24
                                装置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8     技发展(天津)        一种墙挂光伏装置                 ZL 2019 2 0141277.4   实用新型     2019-09-24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一种全方位调节式光伏支
 9     技发展(天津)                                         ZL 2019 2 0140122.9   实用新型     2019-09-24
                                架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一种具有除尘机构的太阳
 10                                                           ZL 2019 2 0141278.9   实用新型     2019-09-24
       技发展(天津)       能板支架


                                                         12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TIANJIN ZHONGLIAN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授权日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一种具有防雪功能的太阳
 11    技发展(天津)                                         ZL 2019 2 0137823.7    实用新型     2019-09-24
                              能板支架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12    技发展(天津)          电缆固定弹簧卡                 ZL 2019 2 0147430.4    实用新型     2019-09-24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13    技发展(天津)       扭矩管组件支撑系统                ZL 2019 2 0134214.6    实用新型     2019-12-31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14    技发展(天津) 空心钉与止动垫片装配钳                  ZL 2019 2 0134200.4    实用新型     2019-12-31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防止圆周安装的螺栓组松
 15    技发展(天津)                                         ZL 2019 2 0134219.9    实用新型     2019-12-31
                              动的卡环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16    技发展(天津)           组件安装卡扣                  ZL 2019 2 0134205.7    实用新型     2019-09-24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17    技发展(天津)          腔形结构紧固件                 ZL 2019 2 0134204.2    实用新型     2019-12-31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18    技发展(天津)        组件边框安装结构                 ZL 2019 2 0134189.1    实用新型     2019-12-31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一种双钩卡扣及一种拆装
 19    技发展(天津)                                         ZL 2019 2 0134208.0    实用新型     2019-12-31
                      方便的组件边框安装结构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科
 20    技发展(天津)       一种抱杆式光伏支架                ZL 2019 2 0140124.8    实用新型     2019-09-24
         有限公司
       3、软件著作权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证书号                          登记号
                                                                                      日期
        晟维新能源一拖四光伏
                                        晟维新能源科
        跟踪器控制软件[简称:拖                                   软著登字第
 1                                      技发展(天津)                              2020-03-01   2021SR1526939
          四光伏跟踪器控制软                                      8249565 号
                                          有限公司
                件]V1.2
        晟维新能源光伏支架智            晟维新能源科
                                                                  软著登字第
 2      能布局系统[简称:晟维智         技发展(天津)                              2021-10-22   2022SR0071661
                                                                  9025860 号
            能布局系统]V1.0               有限公司
        晟维新能源一拖一跟踪            晟维新能源科              软著登字第
 3                                                                                  2021-11-04   2022SR0075992
        控制器调试工具软件(安          技发展(天津)            9030191 号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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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证书号              登记号
                                                                         日期
        卓版)[简称:调试工具(安           有限公司
               卓版)]V1.0
       被评估单位声明,除上述账面未记录可辨认无形资产外,无其他账面未记录的
可辨认无形资产。经评估人员核实后,也未发现其他账面未记录的可辨认无形资产。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
者评估值)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四、价值类型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要求,企业应当以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资产减值。依据会计准则具体要求,并结合此次评估
目的及评估对象的情况,我们选择可收回金额作为本评估报告的价值类型。
        “可回收价值”等于资产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的净额孰高者。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指按照资产组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
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处置费用,指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
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应为商誉减值测试日,即年度财务报告日,由委托人确定本次评估
基准日为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书中作了相应约定。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取价
依据和其他依据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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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5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7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
   4、《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91
号);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7、《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税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
   (二)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8、《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 号;
   9、《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1、《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三)权属依据
   1、其他资产的采购合同及发票。
    (四)取价依据
   1、委托评估的资产组评估申报明细表及相关的会计资料;
   2、被评估单位和被投资单位基准日会计报表;
   3、委估资产组的历史生产经营资料、经营规划和收益预测资料;
   4、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统计资料、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资料、类似业务公司的
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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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行业及市场容量、市场前景、定价策略及未来营销方式等资料;
    6、从同花顺“ifind 资讯”终端查询的相关数据;
    7、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8、人民政府颁布的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通知等法规文件;
    9、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法规和制度、部门规章等;
    10、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核实、勘察、检测、分析等所搜集的佐证资料;
    11、其他资料。
    (五)其他依据
    1、《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
    2、《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3、《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1 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
    4、《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 号》;
    5、《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
    6、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7、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8、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
规定,资产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
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在本评估项目中,产权持有人对委估资产组没有销售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
格,委估资产组也无活跃交易市场,同时也无法获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案例,故
本次评估无法可靠估计委估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时,应当以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综上,本次评估以采用收益法计算的委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委
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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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收益法介绍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根
据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换算成现值,并以此收益现值作为委托
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
    1、收益法的适用前提
    (1)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2、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实际情况,采用税前企业自由现金流,根据一定
的折现率折现,减去铺底的营运资金后,得出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计算公式为: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税前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铺底营运资金;
    其中:税前企业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
增加。
    铺底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税前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P    :税前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
            Ri
                    :未来第 i 年的税前企业自由现金流;
            Rn
                    :永续期的税前企业自由现金流;
                r
                    :税前折现率;
                n
                    :明确的预测期。
    3、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了“建立在该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
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 5 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
长的期间”。企业对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在 2022 年至 2026 年各年的现金流进行了详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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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并认为企业的管理模式、销售渠道、行业经验等与商誉相关的不可辨认资产
可以持续发挥作用,其他资产可以通过简单更新或追加的方式延长使用寿命,包含
商誉的相关资产组 2026 年以后年度达到稳定状态,实现永续经营。上述财务预算得
到了企业管理层批准。
    4、税前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将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
是基于贴现现金流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本次评估选取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
上市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确定折现率后,按照被评估单位适
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确定税前折现率,计算公式为:WACC/(1-T)。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指的是将企业股东预期回报率和付息债权人的预期回报率按
照企业资本结构中的所有者权益和付息负债所占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的预期回报
率,计算公式为:
                              E                            D
    W ACC  K          e
                                     K   d
                                              1  T   
                             E  D                       E  D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现时的平均利率水平,权数采用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债
务构成计算取得。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   e
             R   f
                        ERP  Rs          =R f      (Rm  R f )  Rs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收益率
                 β——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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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根据上述测算数据,套用收益法计算公式,计算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包括接受委托、评估前期准备工作,现场勘察和评定估算工作,汇总
分析撰写报告说明工作,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一)接受委托阶段
    1、本公司接受委托,对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在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基
准日之后,与委托人签订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本公司根据约定事项拟订了评估项目工作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评估小
组,进驻被评估单位,听取其介绍委估资产情况。
       (二)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1、与委托人沟通并参加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工作启动会及中介协调会,了解项目
基本情况,明确评估目的。
    2、了解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形成的过程、商誉及资产组初始后续计量、以前年度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3、了解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合并以来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可能涉及的重大调整情
况。
    4、就了解的事项与委托人和审计机构沟通,明确商誉减值测试的对象及范围,
编制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5、在委托人确认的商誉减值测试工作范围内,布置资产评估准备工作,协助企
业进行申报,评估人员在指导企业相关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
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和"盈利统计及预测表",并收集准备资产评估所需资料。
       (三)评定估算工作阶段
    根据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评估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及评定估算工作,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履行了下列勘估程序:
    1、通过函证或审阅会计师函证等替代程序、访谈、查验重要的业务合同或会计
凭证,对相关方确定的资产组组成资产及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核查。
    2、查阅、收集资产组涉及的主要产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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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商誉减值迹象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或经营利润变动,承诺的业
绩与实际业绩,行业产能过剩,相关产业政策,市场及竞争情况,技术壁垒和技术
进步,产品与服务升级换代,核心团队变化等。
   4、根据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价值类型、评估假设和相应
的评估方法。
   5、通过搜集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行业研报等公开资料,结合企业历史经营
情况,对管理层批准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或财务预算进行核查验证,评价上述信息
与委托人提供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一致性。
   6、就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组成及业务、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核查中发现的问题,
与相关方对其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分析、沟通、讨论或调整。
   7、在对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组成、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委托人、审计机构达成一
致的基础上,对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初步评估测算。
    (四)评估汇总阶段
   1、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
成测算结果。在评定估算过程中,要求所有评估人员统一方法和标准,并对评估明
细表、工作底稿进行自检和互检。
   2、对采用各评估方法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确定评估结论。
    (五)提交评估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
制度和程序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
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
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规
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
法、参数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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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
    即持有委估资产组的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
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
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3、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在预测年份内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所占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
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二)特别假设
    特别假设是本评估项目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和限制条件,包括收益法遵
循的评估假设和盈利预测基础。
    1、假设评估对象能按照规划的经营目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其收益可以
预测;
    2、假设评估对象生产运营所耗费的物资的供应及价格无重大变化;其产出的产
品价格无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3、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被评估单位的管理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人才风险等处于可控范
围或可以得到有效化解;
    4、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资产规模、构成,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
的构成以及经营策略和成本控制等未发生较大变化。也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
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资产规模、构成以及主营业务等状况的变化所
带来的损益;
    5、假设评估对象的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期中产生;
    6、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财务结构、资本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
    7、假设收益期制定的经营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现,并取得
预期效益;应收款项能正常收回,应付款项需正常支付;
    8、假设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经营造成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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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评估结论是以上述评估假设为前提得出的,在上述评估假设变化时,本
报告评估结论无效。

    十、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基于本次评估相关的假设前提,在
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相关资产组未来经营规划落实的前提下,评估后的晟维新能源
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不低于 2,100.00 万
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截至评估报告日新冠病毒疫情仍在继续,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无法准确预测疫
情后续持续的时间、最终影响的程度,故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是在假设疫情能够在近
期得到良好控制,全国/全球经济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的。
    2、本次评估中采用的所有收入、支出预测数据均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并确认,评
估人员在分析核实其合理性的基础上采用该数据。若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无法
实现预期收益,且委托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弥补偏差,或企业
未来管理层应对措施未达到管理层预期要求,企业的未来业务规划可能无法如期实
现,本次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失效,特此提醒报告使用人对此予以高度关注。
    3、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是在被评估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料基础上形成的,我们
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
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被评估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在于对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之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不发表意见,也不作确认或保证。
    4、资产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因此,评估结论的成立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产权证
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真实、完整为前提的。
    5、对被评估单位和资产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本公司已
实施的评估程序中不能获悉的情况下,对本次评估结论的影响,本公司及签字资产
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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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评估结果基于本报告及其说明所陈述的有关假设基础之上,所采用数据
将会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而变化。我们对市场变化的情况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同时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反映报告日后的事项而进行任何修改。当前述条件以及评
估中遵循的各种原则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7、本评估结论仅反映评估对象在基准日的价值,报告使用人应根据基准日后资
产状况和市场状况变化,合理确定其有效使用期限。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基
准日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使用范围的限制
    1、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受聘于委托人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报告仅供与评估机构签订的委托合
同约定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
    2、资产评估报告的仅用于本委托合同所载明的评估目的。
    3、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〇二二
年十二月三十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在此有效期内合理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
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
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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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专页)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天津                                    资产评估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资产评估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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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目录
(一)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产评估委托人承诺函。
(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
1、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确认表;
3、资产评估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三)评估机构资料
1、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2、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津评备 2018015)复印件;
3、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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