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0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议案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上述议案的材料,就上述事项相关
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泰华新能源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泰华新能源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促进公
司整体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泰华新能源在美国设立子
公司事项。
二、关于在乐清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乐清设立子公司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整
体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在乐清设立子公司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 琦 石晓霞 郑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