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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源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8-11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
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提
供无息借款,是为了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运用计划要求,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
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 2019 年度业绩亏损状况以及公
司未来发展和资金安排,提出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
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