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20-08-31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
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会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会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报告期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宜,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
吴鑫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
邓丹雯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
钱力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