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甘源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源食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国信证券对甘源食品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664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30.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903,263,04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224,491.31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37,038,548.6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汇 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天健验〔2020〕3-62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公司已与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实施主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项目备案 环评批复 号 资金 体 年产 3.6 万吨休 2017-410523-13- 汤环管字(2018) 安阳甘 1 闲食品 河南 生产 41,315.72 30,760.7149 03-042717 88 号 源 线建设项目 营销网 络升 级及 萍开发改字 2 35,409.71 35,409.7100 豁免 发行人 品牌推广项目 [2018]124 号 电子商 务平 台建 2018-410523-14- 安阳甘 3 6,010.24 0.0000 豁免 设项目 03-034598 源 萍开发改字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20.46 5,220.4600 豁免 发行人 [2018]16 号 研发中 心建 设项 萍开发改字 萍开环字 5 4,576.99 4,576.9900 发行人 目 [2018]15 号 [2018]133 号 自动化生产线技 萍开经字 萍开环字 6 7,735.98 7,735.9800 发行人 术改造项目 [2018]66 号 [2019]17 号 合计 100,269.10 83,703.8549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 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9,021.00 万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 入自筹资金金额 9,021.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 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 自有资金已投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资项目 资金额 入金额 年产 3.6 万吨 休闲食品河南 41,315.72 30,760.71 2,516.44 2,516.44 生产线建设项 目 营销网络升级 及品牌推广项 35,409.71 35,409.71 3,771.20 3,771.20 目 自动化生产线 7,735.98 7,735.98 1,007.25 1,007.25 技术改造项目 电子商务平台 6,010.24 - - - 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 5,220.46 5,220.46 270.86 270.86 目 研发中心建设 4,576.99 4,576.99 1,455.25 1,455.25 项目 总 计 100,269.09 83,703.85 9,021.00 9,021.00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20〕3-450 号)。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021.00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宜,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450 号),甘源 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 项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