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4-15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经查阅有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
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由公司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我们认为张久胜先生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届满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
胜任所聘任的职位。同意聘任张久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
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分红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
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该分红方案有利于投资者
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
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求,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的各项内
控制度在营运的各环节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能够保证
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
五、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激励公司高层人员全心全意服务公司,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提交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钱力 吴鑫 邓丹雯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