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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源食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8-0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甘源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源食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
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23,304,000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69,911,831 股增加至 93,215,831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事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93,215,831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为 69,911,831 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萍乡市铭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其发行前所持股份做出的股份流通限
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萍乡市铭智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1、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本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本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因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送股本、配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
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
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477,813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星期二);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名;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数量                       通数量          数量
                                            本比例
             深圳市领誉
             基石股权投
    1                         1,747,800      1.8750%     1,747,800            0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萍乡市铭智
    2        投资中心(有       730,013      0.7831%       730,013            0
             限合伙)
          合计                2,477,813      2.6581%     2,477,813            0
    注: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严剑、公司董事梁祥林、公司监事谢义先和公司财务总监涂文
莉,通过铭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1,659,631     -2,477,813      9,181,818
 限售流通股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8,252,200             0      58,252,200
               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69,911,831     -2,477,813     67,434,018
               A股                         23,304,000      2,477,813     25,781,813
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3,304,000      2,477,813     25,781,813
                股份总额                   93,215,831             0      93,215,831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甘源食品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甘源食品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甘源食品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本保荐机构
对甘源食品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