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0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3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并
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严斌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
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
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
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之后36个月内
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
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的股票来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第十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 85.09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
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
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人民币 6,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 万元(含人民币 1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
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
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人民币 6,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09 元/股(含)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
上限全额回购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41.02 万股,约占公司
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1.51%。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数量为 70.5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0.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
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
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
不得超过 12 个月,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7.1.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7.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将
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权
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
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实施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变更股份回购用途或调整股
份回购各种用途的回购金额;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
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包括
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意见等;
(6)根据回购实施情况,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票可能涉及的注
销事宜,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减少和工商变更手续,对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
报备工作;
(7)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
须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董事承诺:在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决策中,将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回购股份事项不会
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甘源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 1-6 月份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均
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
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
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7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
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
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
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单项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和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会拟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