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8-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甘源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源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甘源食品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4 号)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0.4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38.76 元 ,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合 计 人 民 币
903,263,040.00 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66,224,491.31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37,038,548.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6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序号 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总额
年产 3.6 万吨休闲食品
1 30,760.71 13,274.97 17,485.74 43.16%
河南生产线建设项目
2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 35,409.71 6,773.04 28,636.67 19.13%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序号 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总额
推广项目
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
3 7,735.98 3,115.31 4,620.67 40.27%
造项目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20.46 492.76 4,727.70 9.44%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76.99 1,542.02 3,034.97 33.69%
合计 83,703.85 25,198.10 58,505.75 30.1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项目 调整前预计完成时间 调整后预计完成时间
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021 年 8 月 2023 年 8 月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根据市场预计,计划对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
调整。根据当前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自动化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8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
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
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
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此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
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从 2021 年 8 月调整至 2023 年 8 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
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从 2021 年 8 月调整至 2023 年 8 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
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前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