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本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 独立董事:钱力 吴鑫 邓丹雯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