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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源食品: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2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1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

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斌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9,825,531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7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812,231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73,331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60,031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2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3,3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严斌生先生、严海雁先生、严剑

先生、涂文莉女士、梁祥林先生、万厚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提名严斌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严斌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提名严海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严海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提名严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严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提名涂文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涂文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提名梁祥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梁祥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提名万厚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万厚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江山先生、张锦胜先生、汤正

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提名刘江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刘江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提名张锦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张锦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提名汤正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汤正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谢义先先生、周国新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提名周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周国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提名谢义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谢义先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和罗聪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股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