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1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 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斌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9,825,531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7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812,231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73,331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60,031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25,5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3,3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严斌生先生、严海雁先生、严剑 先生、涂文莉女士、梁祥林先生、万厚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提名严斌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严斌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提名严海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严海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提名严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严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提名涂文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涂文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提名梁祥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梁祥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提名万厚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万厚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江山先生、张锦胜先生、汤正 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提名刘江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刘江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提名张锦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张锦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提名汤正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汤正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谢义先先生、周国新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提名周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周国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提名谢义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9,825,0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72,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 表决结果:谢义先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和罗聪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股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