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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源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7-2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
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
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实
施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信息化建设项目”从 2022 年 8 月延
期至 2025 年 8 月。
    四、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
条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如下:



汤正梅(签名):



刘江山(签名):




张锦胜(签名):




                                    2022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