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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源食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2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
基金、券商收益凭证、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等产
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
资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现将总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
及高风险投资的产品。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债券、基金、券商收益凭证、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系统性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
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公司财务中心需及时跟踪现
金管理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
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
用由公司承担。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
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
(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甘源食品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甘源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