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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源食品: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周国新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监事谢义先
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监事周国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
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
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
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
合法合规,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不存
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
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了《2023 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
    目前,公司所有监事均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
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津贴,其职务薪酬根据公
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人员的薪酬和考核方案,全体监事均为
关联监事,根据规定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
推广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
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营销网络升级
及品牌推广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
牌推广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公司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平
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和审计工作质量;本次续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
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对
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后,一致认为:
    1.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
额分配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2.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的认购,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
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次确认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均符合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其作为员工持股计
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实施,有利于建立
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
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份额认购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预留份额认购的分配。
    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对象不包含高管、董事和监事,不存在需
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份额分配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 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