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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源食品: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3-04-27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三、附件…………………………………………………………… 第 10—13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0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1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2—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286 号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源食品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甘源食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甘源食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甘源食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的规定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甘源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第 1 页 共 13 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甘源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
上〔2022〕1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甘源食品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 2 页 共 13 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1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66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

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330.4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8.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90,326.3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543.69 万元及增值税 272.6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5,509.9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坐扣的承销及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

272.62 万元从公司其他自有账户转入上述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78.76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703.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3,703.85

                      项目投入                         B1                  36,486.6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71.9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0,285.57


                                   第 3 页 共 13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02.2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3,225.56

                         项目投入                   D1=B1+C1                      46,772.2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74.2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C3                         3,225.5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36,580.3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6,580.32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甘源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8月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汤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3 个定期存款账户和 3 个通知

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工商银行萍乡分
                    1504200929100088878                         60,106.47   募集资金专户
行营业部


                                     第 4 页 共 13 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工商银行萍乡分
                 1504200929100033366                  11,887,489.81   募集资金专户
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萍乡分
                 1504200929100055532                  13,725,819.74   募集资金专户
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萍乡分
                 1504200929100099961                  10,119,713.10   募集资金专户
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汤阴县
                 1706023019200162457                      10,037.93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工商银行萍乡分
                 1504200929100033366-000000002       230,000,000.00    定期存款户
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萍乡分
                 1504200929100033366-000000003        25,000,000.00    通知存款户
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萍乡分
                 1504200929100055532-000000002        35,000,000.00    定期存款户
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萍乡分
                 1504200929100055532-000000003                         通知存款户
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萍乡分
                 1504200929100099961-000000002                         定期存款户
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萍乡分
                 1504200929100099961-000000003        40,000,000.00    通知存款户
行营业部
  合   计                                            365,803,167.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

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满足市场多样化、营养化需求,及时在产品的风味、品

质以及种类上不断推陈出新,持续研发适应更多人群的差异化食品,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市

场占有率。再次,健全公司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全面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水平,有力

保障食品安全,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保持行业竞争优势。




                                  第 5 页 共 13 页
  合   计                      83,703.85   83,703.85            10,285.57     46,772.24        -                    -           -          -          -

                                                       1.由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受到软硬件
                                                       调试与建设方案优化等多方面的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滞后。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信息化建设
                                                       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2.公司根据市场预计,对“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意“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8 月,本期已提前于 2022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由于“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营销
                                                       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4.“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年净利润 1,764.13 万元),主要原因系:项目尚处于投
                                                       产初期,产能利用率较低,项目达到预期效益尚需一定时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否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021.00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021.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第 8 页 共 13 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2022 年度,公司当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为 1,102.29 万元
                                           1.本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2,973.81 万元(其中包括项目节余 2,815.20 万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58.61 万元),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2,973.8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本期,“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该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251.74 万元(其中包括项目节余 35.1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16.56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之 6.3.11 的规定豁免股东大会
                                           审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3.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1)项目的投入基本能达到日常运营管理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的发展需求,基于审
                                           慎使用募集资金的考虑,更好的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项目结项;(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
                                           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
                                           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
                                           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存储,并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截至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用于银行大额定期存单及七天通知存款的金额为 3.30 亿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36,580.32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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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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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
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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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张立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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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刘冬群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
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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