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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股份:关于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3-22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17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19 号)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获准向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12,736,835 股股份、向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行
11,990,013 股股份、向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0,075,11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同时核准公司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035,85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365,4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90 元。2017 年 5 月 23 日,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将扣除发行费用及已缴保证金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中,本次公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9,999,754.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
税)人民币 11,782,152.81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8,217,601.99 元,其
中包含人民币 51,499,999.06 元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8 家认购单位缴纳的保证金
转入。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出具《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XYZH/2017BJA60549)。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于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049,896.07 元,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049,896.07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控北
京”)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之一“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
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10,167,705.92
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 1,028,130,951.86 元的差异人民币
17,963,245.94 元,系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
16,481,251.68 元、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 161.00 元,以及已由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先期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2,155.26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国药集团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经董事会批准授权,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
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8110701013400598413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在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8110701014801460703 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信息化系统建
设项目”的投资额人民币 5,240 万元以注资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控北京”)进行注资。于 2018 年 10 月,国控北京与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18 年 11 月,国控北京的上述募集及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人民
币 5,240 万元。以上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 《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元)
国药集团药业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701013400598413           983,770,012.26
  份有限公司         北京紫竹桥支行
国药控股北京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701014801460703            44,360,939.6
    限公司           北京紫竹桥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向特
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本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实施募集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8,049,896.07 元,具体情况详
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到期收回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已发表相关意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
业务的公告》(临 2017-046 号)。
    上述定期存单于 2018 年到期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开   定期存单名称    金额(元)          期限        利率(%)      存款收益
      户银行                                                                       (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   中信银行单位                    2017年9月20日
  限公司北京紫竹     大额存单      500,000,000     -2018年9月20      2.10        10,500,000
      桥支行         170085期                           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   中信银行单位                    2017年9月20日
  限公司北京紫竹     大额存单      300,000,000     -2018年3月20      1.82        2,730,000
      桥支行         170084期                           日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已发表相关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
存单业务的公告》(临 2018-053 号)。
    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
京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3 日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开    定期存单名称   金额(元)          期限        利率(%)       备注
    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中信银行单位   200,000,000   2018年11月8日       1.55
限公司北京紫竹      大额存单                   -2019年2月8日
    桥支行          180115期                                                 以上定期存单
中信银行股份有    中信银行单位   575,000,000   2018年11月8日       1.82      均可提前支取,
限公司北京紫竹      大额存单                   -2019年5月8日                 提前支取部分
    桥支行          180116期                                                 按活期存款利

中信银行股份有    中信银行单位   200,000,000   2018年11月8日       2.10      率计息。

限公司北京紫竹      大额存单                   -2019年11月8日
    桥支行          180117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    中信银行单位   25,000,000    2018年12月13日      2.13
限公司北京紫竹      大额存单                   -2019年12月13日
    桥支行          180113期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的未到期余额合计
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具体情况为上述表格中<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180115 期>、<中信
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180116 期>、<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180117 期>和<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
单 180113 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8 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8 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并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认为: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国药股份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
见。
    根据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人经核查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2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千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29,999.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9.90
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1,018,217.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9.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本年度
                                     目,含部                         截至期末承诺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 实现的
                                       分变更                         投入金额(1)                     入金额的差额(3) (%)(4)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注 1)                           (注 2) 金额(2)                                        效益   效益
                                     (如有)                                                             =(1)-(2)   =(2)/(1)     期                     化
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                       否     650,579.50     无调整   650,579.5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                    否       123,782.00     无调整    123,782.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                否       202,858.30     无调整    202,858.3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否        52,400.00     无调整     52,400.00    8,049.90 8,049.90         44,350.10     15.36 2020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029,619.80              1,029,619.80   8,049.90 8,049.90         44,350.1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本年无此类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无此类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此类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无此类情况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了三笔大额定期存单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业务,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了一笔大额定期存单业务。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有四笔定期存单未到期,金额分别
产品情况
                                     为人民币 2 亿元(利率为 1.55%)、人民币 5.75 亿元(利率为 1.82%)、人民币 2 亿元(利率为 2.1%)和人民币 0.25 亿元(利率为 2.13%),
                                     将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8 日、2019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8 日和 2019 年 12 月 13 日到期。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本年无此类情况
行贷款情况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02,813.10 万元,其中包含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016.75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银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行产生的利息及相关手续费人民币 1,648.13 万元及已由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先期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22 万元。本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804.99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无此类情况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补足。

    注2:本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时间为24个月。
    “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和“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因2017年北京医药市场政策频出,对医药行业带来一定影响,为保证
    募集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效益,最大限度防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的风险,本公司结合医药政策的变化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科学的推测,待论证
    成熟后,根据相关的规定履行程序投资募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