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3-2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作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
和查验,就此我们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0元;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
27,032,987.30元,担保余额为11,174,642.09元;公司对国瑞药业累
计提供担保40,702,403.70元,担保余额为19,465,459.30元。此外,
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以上事项公司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并披露。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我们将继续对公司今后
可能发生的担保进行监督检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连起 任鹏
盛雷鸣 刘凤珍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