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国药股份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国药股份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调研,认为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文德镛先生为国药股份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签字: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