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7-11-04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28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高科”
或“公司”)股东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发基
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合
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011.17 万股,占公司总资本的 10.0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京国发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110 万股。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收到京国发基金发来《关于减持所持有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京国发基金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京国发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8,970.98 万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6.44%。京国发基金一致行动人国管中心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 A 股 5,040.1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京国发基
金和国管中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011.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6%,所持股份为 2015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向京国发基金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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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方定向发行的股份,其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上市流通(详见公
司 201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 2015-054 号公告及 2016 年 12 月 23 日
披露的 2016-043 号公告)。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京国发基金过去十二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况。京国发基金一致行动
人国管中心自 2017 年 7 月 27 日(国管中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详见
公司 2017-021 号公告)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 2017 年 8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89.66 万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目前尚未达到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的
标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数量:31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
2、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均将于本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17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5 月 26 日期间进行,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4、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5、关于减持的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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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
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2)京国发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中航高科股价情况等决定是
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国发基金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
诺(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 2015 年度报
告),且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京国发基金不属于中航高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中航高科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中航高
科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京国发基金拟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提条件已具备,在按照
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京国发基金严格遵守股东减
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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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京国发基金《关于减持所持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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