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 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定的一九九四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 并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公司法定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任港路23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孔杏林 4.公司电话号码:(0513)516141 传真号码:(0513)512271 邮政编码:226006 5.公司咨询服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任港路23号三层公司证券办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流动资金来源: 本年净利润 2,834,861.74 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60,418,821.56 其他来源小计 112,635,876.30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175,889,569.60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25,890,786.14 少数股东利润分配 (71,931.47) 其他运用小计 174,292,241.85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200,111,096.52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24,221,526.92) 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80,099,376.80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104,320,903.72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24,221,526.92)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简化的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取自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朱祺珩、蔡春鸣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审计报告信德财审报字(1995)第11号。 (2)重要会计政策 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基于下列会计政策编制的,该等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中企业会计准则及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厘定。 本集团内各附属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均在财务报表合并时抵销。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本集团以外的第三者在本集团内各附属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资产净值中所占的权益。 a.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b.长期投资:本公司对附属(联营)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投资额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不足50%时,以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时, 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财务报表予以合并。 本公司对附属(联营)公司的长期投资因资产评估产生的重估价增值列入资本公积。 本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附属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注册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拥有权益 主要业务 美国南通机床维修服务公司 美国 1992.10 USD200000.00 100% 销售机床零配件,为出口机床提供售后服务 南通竹友装饰品有限公司* 南通 1993.12.22 USD1000000.00 70% 生产销售以竹地板为主的各类装饰品及材料 南通多福机械有限公司** 南通 1994.4.4 USD400000.00 75% 生产销售机床电器箱、钣金件、铸造加工等 * 该公司系由本公司与香港福宁发展公司共同出资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000.00美元,合营合同拟定的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70%、30%。 ** 该公司系由本公司与美国EXCEL CON公司共同出资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400,000.00美元,合营合同拟定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75%、25%。 c.货币换算: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对本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近似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决算日,货币性项目中的非本位币余额分别按当日市场汇价的中间价进行调整, 因汇率不同而发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 货币性项目中的非本位币余额已按当日市场汇价的中间价进行调整,因汇率不同而发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已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d.存货:存货中的原材料以计划成本计价,产成品的发出按加权平均法确定,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e.坏帐准备:决算日,按应收帐款(不含关联公司往来款项)余额的3%计提坏帐准备, 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帐项。 f.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本集团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 惟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三年六月三十日 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业已计入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四月三十日的帐项中,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 g.土地使用权: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于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二日无偿取得的位于南通市任港路3号和55号及通启公路南侧五步口村境内等地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95,923.28平方米,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一九九三年六月三十日该等土地使用权重估价值计10,749,636.59人民币元,自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起,分五十年摊销。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南通多福机械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系指本公司投入该附属公司经南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的土地使用权重估价值计612,054.00人民币元,在合营期内分十二年摊销。 h.递延资产: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南通竹友装饰品有限公司的开办费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起分五年摊销。 i.税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产品国内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出口销售免缴增值税;所得税按应的税所得额的15%计缴;附属公司一南通竹友装饰品有限公司及南通多福机械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受“两免三减”企业所得税优惠。 5.报表数据变动分析 (1)货币资金增加87.06%,主要是“八五”二期工程贷款到帐, 此款暂时未用所致。 (2)应收帐款增加3999.25万元,主要是外销数量增加,国外信用证未到期,另外, 国内市场也进一步扩大,增加了部份应收帐款。 (3)其他应收款增加2372.45万元,主要是技改项目购置的设备款,由于有关手续未办妥,暂列其他应收款。 (4)待摊费用10890624.82元,主要是由于税制改革,增加期初进项税。 (5)应收关联公司款及应付关联公司款为与本公司长期投资的关联公司的往来款。 (6)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主要是对1993年因采用不同礼本而少计财务费用及其他项目差错而影响当期损益进行的调整。 注:1.合并财务报表中规格在美国注册的全资附属公司——美国南正机床维修服务公司的有关财务数据; 2.1993年6月30日资产重估价增值已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而确认,并已计入1994年4月30日的帐项中; 3.1993年6月30日累计利润折股调整系指1993年6月30日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累计利润折为股本的部分,计1705628.10元; 4.公司1994年对古且第二机床厂的190万元人民币和古上市机械供销总公司的2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供款提供了担保,从而承担了偿还该等供款的连带责任。 三.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1994年实际完成指标 比上年度增长率% 1993年实际完成指标 1.主营业务收入 16031.21 -4.19 19576.03 2.净利润 1738.88 -24.58 2305.59 3.资产合计 45457.89 74.38 26067.75 4.股东权益 14419.74 83.99 7837.26 5.股本收益率(摊薄) 28.06% - 54.95% (加权) 31.45% 6.每股净资产(元) 2.33 24.60 1.87 7.股东权益比率 31.72% - 30.06% 8.净资产收益率 12.06% - 29.42% 注: 1.1993年主营业务收入已调整为不含税收入 (含税收入19576.03万元)。 2.1994年净利润没有包括对上年利润的调整。 四.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股情况: 职 务 姓 名 年末持股数 董事长兼总经理 孔杏林 6,000 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钱汉清 3,000 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柴逸永 3,000 董事兼副总经理 周兰泉 4,000 董事、工会主席 费钟平 4,000 董事 葛涌涛 0 董事 陆金山 0 董事 汪桂生 0 董事兼副总经理 褚淑云 3,000 董事兼副总经理 罗健 2,000 董事兼副总会计师 王祥生 1,000 监事会主席 倪福康 3,000 监事 秦瑞和 2,000 监事 许孙华 0 监事 黄昌明 1,000 监事 周秦生 1,000 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年末持股数与上市公告书披露数据相同。 五.股本变动及股本结构情况 1.一九八九年二月三十日,本公司经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二分部验证的股本总额为36,264,140.22人民币元,其中国家股为27,990,036.03人民币元,法人股6,618,604.19人民币元,个人股1,655,500.00人民币元,从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二年期间,本公司新增国家股2,257,185.91人民币元,法人股3,438,661.37人民币元;截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股本总额为41,959,987.50人民币元,其中国家股30,247,221.94人民币元;法人股10,057,265.56人民币元;个人股1,655,500.00人民币元。 根据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3)544 号文《对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股份制改造公开发行上市股票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通知》,同意将本公司一九九三年六月三十日经评估并确认的资产净值计80,326,856.92人民币元中的41,959,987.50人民币元折价入股,其中国家股30,247,221.94人民币元、法人股10,057,265.56人民币元、个人股1,655,500.00人民币元;其余均转入资本公积。 本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以苏政复〔1993〕69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四日以证监发审字〔1994〕16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 人民币元, 计20,000,000.00人民币元。 综上所述,截至一九九四年五月九日止,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61,959,987.50股,实收股本为61,959,987.50人民币元。 2.股本结构 股份类别 94年末股本 占总股本(%) 93年末股本 占总股本(%) 国家股 30,247,221.94 48.82 30,247,221.94 72.09 法人股 10,057,265.56 16.23 10,057,265.56 23.97 个人股 21,655,500.00 34.95 1,655,500.00 3.94 合计 61,959,987.50 100 41,959,987.50 100 3.前十名股本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家持股 3024.72 48.82 南通市文峰经济开发总公司 590.85 9.54 南通市芦泾实业有限公司 327.67 5.29 注:前十名股东有7名社会个人股东持股, 其持股数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申报限额。 4.年末股东户数248269户。 六.关联企业 1.本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附属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拥有权益 主要业务 美国南通机床维修服务公司 100% 销售机床零配件,为出口机床提供售后服务 南通竹友装饰品有限公司 70% 生产销售以竹地板为主的各类装饰品及材料 南通多福机械有限公司 75% 生产销售机床电器箱、钣金件、铸造加工等 2.本公司拥有50%以下权益的联营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拥有权益 主要业务 南通燕东铸造有限公司 48.98% 生产销售铸铁件 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铸造厂 20% 机床铸件加工、有色金属制造 南通机床公司机电附件厂 40.09% 机电附件制造、加工修理 南通模具厂 45% 模具、模架制造 南通市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77% 信托存贷款、投资、代理有价证券发行转让等 交通银行南通支行 6% 存贷款、结算、个人储蓄、保险等 南通威特机械有限公司 50% 生产销售电火花机床及其他机械产品 南通市股份制咨询服务公司 6.67% 为股份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业务结算等 南通悦利塑料公司 49% 生产销售各类椅子扶手及其他机械塑胶产品 深圳赛姆机械有限公司 30% 生产经营金属切削机床、机床工模具等 江苏机床总公司 4.05% 机床生产技术服务 七.重要事项揭示 1.公司于1994年2月28日召开股东临时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决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三位监事的决议》。 2.公司于1994年5月15日召开股东临时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金到位情况及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特别决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决议》、《关于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的决议》。 3.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促裁事项。 4.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交更为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5.本公司法律顾问未发生变更。 6.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1993和1994年未分配利润合并一起分配并定于1995年5月下旬召开199 4年度股东大会于, 有关大会召开的时间、地址、出席会议的办法、会议内容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