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3-16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0-010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公司所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总部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与中
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相关下属单位(简称: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之间的商品购销、劳务提供、资产租赁、存贷款
业务等。其中,关联存贷款业务主要由航空工业下属单位中航工业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财司)提供。
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李志强、张军、王健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事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 2019 年度预 2019 年度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对方 差异原因
号 计额 际额
一 关联购销
销售订单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190,100 169,233
低于预期
采购订单
2 从关联方采购商品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6,952 5,189
低于预期
二 关联劳务
业务类别
1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300 1,932
调整
委托的研
发和外协
2 从关联方接受劳务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27,670 14,402
比计划减
少
三 关联租赁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取
1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4,600 3,926 ——
得收入
租赁业务
从关联方租入资产支
2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3,055 819 比预期降
付费用
低
四 关联金融服务
向关联方财务公司存
1 款限额(每日最高存 中航财司 118,000 117,880 ——
款结余)
向关联方财务公司贷
2 中航财司 50,000 43,000 ——
款
合计 400,677 356,381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2020 年度公司总部及相关下属子公司
预计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度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方
预计额
一 关联购销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259,185
2 从关联方采购商品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7,498
二 关联劳务
1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1,860
2 从关联方接受劳务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18,963
三 关联租赁
1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取得收入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5,533
2 从关联方租入资产支付费用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1,400
四 关联金融服务
向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限额(每日最
1 中航财司 200,000
高存款结余)
向关联方贷款(财务公司贷款或关联
2 中航财司 14,000
方通过委贷等形式)
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 508,439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航空工业:航空工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谭瑞松。注
册资本:640 亿元。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军用航空器及发
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
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一般经
营项目: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
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
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制
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
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
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进出口业务。
中航财司:注册资本:25 亿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
股的子公司,系航空工业的金融业务平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航空工业签署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航空工
业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销售:原材料、零
部件、成品及半成品等产品;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向航空工业及
其控制的下属单位销售:树脂、蜂窝、预浸料、预置体等航空复合材
料原材料以及结构件、动盘、机床、航空装备等产品。
2、与航空工业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航空工
业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提供:厂房、办公
楼、设备等租赁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咨询
服务;检测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等;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
向航空工业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提供:厂房、办公楼、设备等租赁服
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检测服务;
劳务服务;外协服务等。
3、与中航财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在
中航财司开立账户;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提供存款、
贷款、结算、担保及其他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服
务。
上述三个关联交易协议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
议及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定价政策
1、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
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
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甲
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
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2、各项交易的定价按照前条第(3)项、第(4)项或者第(5)
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
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
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
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
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
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
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
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
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
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
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
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3、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
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4、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可根据《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规定的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规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
议。有关协议的收费标准应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
一致。此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财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
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下限,也应不低于同期中航财
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亦应不低于任何第三方
就同类存款向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利率。
(2)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财司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统一颁布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贷款利率上限,应不高于同期中航
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
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中航财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
应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
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任何第三方就同信用级别向公司及/或其子
公司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收取的费用,应不
高于同期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担保所确定的费用,
亦不高于公司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担保所确定的费用。
(5)中航财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
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
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
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
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
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