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航高科: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3-16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1-007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司所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主要为公司总部及相关子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航空工业”)相关下属单位(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之间的商品购销、劳务、资产租赁、存贷款业务等。其中,关联存贷

款业务主要由航空工业下属单位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财司”)提供。
    2021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李志强、张军、王健回避表决,其余非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对方                               差异原因
                                                      预计额      实际额
一          关联购销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259,185    233,552         —

 2      从关联方采购商品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7,498       7,098        —

二          关联劳务
 1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1,860       1,602        —

                                                                          子公司航空
                                                                          工业复材三
 2      从关联方接受劳务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18,963       5,386 期建设项目
                                                                          受疫情影响
                                                                            立项缓慢
三          关联租赁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取                                                   租赁业务比
 1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5,533       3,958
              得收入                                                           预期下降
        从关联方租入资产支
 2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1,400       1,315        —
              付费用
四        关联金融服务
        向关联方财务公司存
 1      款限额(每日最高存          中航财司          200,000    111,988         —
            款结余)
        向关联方财务公司贷
 2                                  中航财司           14,000      14,000        —
                款
                          合计                       508,439     378,899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近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对方        2021 年度预计额

 一            关联购销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350,000

 2          从关联方采购商品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13,000

 二            关联劳务

 1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6,000

 2          从关联方接受劳务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9,600

 三            关联租赁

 1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取得收入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6,400

 2      从关联方租入资产支付费用    航空工业下属单位                  2,000

 四          关联金融服务


        向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限额
 1                                      中航财司                    200,000
          (每日最高存款结余)


 2        向关联方财务公司贷款          中航财司                     34,000

                             合计                                  621,000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航空工业:航空工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
谭瑞松。注册资本:640 亿元。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军用
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

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
务。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
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
发动机、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

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
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中航财司:注册资本:25 亿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控
股的子公司,系航空工业的金融业务平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航空工业签署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航空工
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销售:原材料、

零部件、成品及半成品等产品;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航空工业
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销售:树脂、蜂窝、预浸料、预置体等航空
复合材料原材料以及结构件、动盘、机床、航空装备等产品。

    2、与航空工业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航空工
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厂房、
办公楼、设备等租赁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
咨询服务;检测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等;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
企业向航空工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厂房、办公楼、设备
等租赁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保障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检

测服务;劳务服务;外协服务等。
    3、与中航财司签署《综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公司
在中航财司开立账户;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存款、
贷款、结算、担保及其他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服
务。
    上述三个关联交易协议业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三个《框架协议》将满三年到期,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航空工业及中
航财司在原协议的基础上重新续签了三个《框架协议》,续签协议的

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1—008 号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定价政策
    1、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
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
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甲
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
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2、各项交易的定价按照前条第(3)项、第(4)项或者第(5)
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
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
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
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
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
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

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
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
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
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
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
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3、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
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4、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可根据《框
架协议》规定的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与公司
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有关协议的收费标准应
与《框架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一致。此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财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
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下限,也应不低于同期中航财
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亦应不低于任何第三方
就同类存款向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利率。
    (2)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航财司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上限,应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
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亦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贷
款所确定的利率。

    (3)中航财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
应不高于同期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
的费用,亦应不高于同期任何第三方就同信用级别向公司及/或其子

公司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收取的费用,应不
高于同期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担保所确定的费用,
亦不高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商业银行就同类担保所确定的费用。
    (5)中航财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
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
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中航财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
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中航财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
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
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