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绝味食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9
公司代码:603517 公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6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发展战略控制活动:资
金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全面预算、
合同及印章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无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
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错报≥合并利润总额 合并利润总额的 3%≤错报 利润错报<合并利润总额
财务错报
的 5% <合并利润总额的 5% 的 3%
资产错报≥合并利润总额 合并利润总额的 3%≤错报 资产错报<合并利润总额
财务错报
的 5% <合并利润总额的 5% 的 3%
3%≤潜在错漏报金额合计/ 潜在错漏报金额合计/集
潜在错漏报金额合计/集
财务错报 集团当期合并利润总额 团当期合并利润总额<
团当期合并利润总额>5%
≤5%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2、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大缺陷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限后未能纠正;
4、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处罚。
1、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较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2、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限后未能纠正。
一般缺陷 其他不够成重大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偏离目标程度 ≥5% 3%-5%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
机构的调查,并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战略与运营目标或
重大缺陷
关键业绩指标的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且存在方向性错误,对战略与运营目标的实
现产生严重负面作用。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
重要缺陷 的调查,并责令停业整顿等。战略与运营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执行不合理,严重偏
离,对战略与运营目标的实现产生明显的消极作用。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
一般缺陷 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战略与运营目标或关键业绩的执行存在较小范围的
不合理,目标偏离,对战略与运营目标的实现影响轻微。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标准,未发现本
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下一年度按此继续执行。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戴文军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