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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星图: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1-21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0-019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12 月 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 2 号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
业园 1A-4 星图大厦 9 层多功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7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李奎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科星图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
           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4.01       关于增补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 4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2020 年 1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68       中科星图         2020/11/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 2 号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 1A-4 星图
大厦 7 层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
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 2020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
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郭一凡、张迪扉
电话:010-50986800
传真:010-50986901
邮箱:investor@geovis.com.cn
4、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 2 号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
业园 1A-4 星图大厦 7 层证券法务部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增补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4.01   例:陈××                              √         -         √
4.02   例:赵××                              √         -         √
4.03   例:蒋××                              √         -         √
……   ……                                    √         -         √
4.06   例:宋××                              √         -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   例:张××                              √         -         √
5.02   例:王××                              √         -         √
5.03   例:杨××                              √         -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例:李××                              √         -         √
6.02   例:陈××                              √         -         √
6.03   例:黄××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