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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星图: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1-053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 2 号国家
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 1A-4 星图大厦 9 层多功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63,890,47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3,890,4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4.495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495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邵宗有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4 人,董事付琨、许光銮、任京暘、白俊霞、陈
宝国、李奎、陈晋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翁启南、秦刚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陈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63,887,100 99.9979       3,376 0.002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1      关于使用    12,087,100 99.9721          3,376      0.0279     0      0.0000
       部分超募
       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卜祯、刘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
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