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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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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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冀中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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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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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冀中集团完成股权划转手续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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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冀中能源收到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股权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中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6,526.5976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划转手续已经办理完成。2011年12月27日公司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将冀中集团转让股数错误录入为6,526.5975万股,正确的应为6,526.5976万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冀中集团持有公司843,134,5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5%,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9,340,7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冀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7,116,9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9%,冀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0,521,4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1%。同时,在本次股权转让中,信达公司书面承诺:在持有冀中能源股份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等任何形式的会议上对公司所提出议案的表决意见与冀中集团保持一致。因此,信达公司成为冀中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信达公司持有公司65,265,9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冀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645,379,6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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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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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2-04-24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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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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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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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等意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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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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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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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进展
2011年6月,冀中能源的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近日,冀中能源收到冀中集团转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国资委经过审核后统一了冀中能源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计价基准日和资产评估基准日,通过重新计算,由原来需转让6,600万股变更为转让6,526.5975万股给信达公司。目前,股权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转让完成后,信达公司持有公司6,526.59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冀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68.31%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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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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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深交所公告,定期报告补充(更正),重要信息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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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分别于2011年4月8日和2011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2010年度财务报告和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核查后发现,上述报告中母公司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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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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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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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1日,《证券市场红周刊》第45期刊登了宗章的文章《冀中能源:被隐瞒的关联交易》,指责冀中能源涉嫌隐瞒关联交易。此篇文章中有以下报道:
传闻(1):“截至2011年9月30日,冀中能源累计代ST金化采购原材料86637.89万元。由于ST金化无足够的流动资金及时支付货款,ST金化对冀中能源的应付账款余额为64624.18万元(含尚未支付的资金占用费)。这必然对应着冀中能源和ST金化之间发生的金额巨大的关联交易和关联方债务,但是这些内容在冀中能源的定期报告中却难以寻找到相关披露,涉嫌隐瞒关联交易和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的问题”。
传闻(2):“2009年2月28日,冀中能源与ST金化签订了《原材料采购协议》,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公司与ST金化签订了《聚氯乙烯销售协议》,对原材料采购和聚氯乙烯销售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约定。 由此我们便可以梳理出此项关联交易的链条,即由冀中能源先向邢台矿业(与冀中能源属同一控制股东旗下二级企业)购买原材料聚氯乙烯,然后再销售给ST金化。同时ST金化并未向冀中能源或邢台矿业支付相关款项,而是由冀中能源代为向邢台矿业支付”。
传闻(3):“ST金化向冀中能源欠下的巨额代付货款不在冀中能源应收账款前五名和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中。如果不是ST金化在虚假编造关联交易(显然它不存在这样做的合理动机),就只能说明冀中能源在隐瞒关联方债权”。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予以澄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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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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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河北省国资委批复 |
深交所公告,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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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1]211号),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获得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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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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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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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金牛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认购金牛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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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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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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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1.0254
2、每股净资产(元) 5.9570
3、净资产收益率(%) 1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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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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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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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向沽源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向山西冀中增资的议案、关于向山西冀中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段王集团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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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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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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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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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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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向冀中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增资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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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冀中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批准了公司以3.5亿元人民币货币和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乾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冀中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增资事宜,并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内蒙古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35,927.18万元,乾新煤业成为内蒙古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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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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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7) 冀中能源:跌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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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13142851.3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9742953.0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业部 5368732.82 4138.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5344198.11 980082.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大街证券营业部 3945310.00 70110.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海淮海中路证券营业部 102028.00 43292145.25
机构专用 38954098.42
机构专用 21754152.96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052300) 20822691.35
机构专用 18790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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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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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7) 冀中能源:振幅值达15%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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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13142851.3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9742953.0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业部 5368732.82 4138.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5344198.11 980082.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大街证券营业部 3945310.00 70110.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海淮海中路证券营业部 102028.00 43292145.25
机构专用 38954098.42
机构专用 21754152.96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052300) 20822691.35
机构专用 18790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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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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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1-10-27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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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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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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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0月1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下午3:00至2011年10月1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9日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登记时间: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1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7、审议事项:《关于收购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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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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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获得河北省国资委备案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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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交易。本次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次收购尚需河北省国资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近日,本次股权收购已经河北省国资委备案同意,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河北省国资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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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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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武媚牛煤矿收购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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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媚牛煤矿和乾新煤业的议案》,批准了公司收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武媚牛煤矿(以下简称“武媚牛煤矿”)和鄂尔多斯市乾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近日,公司完成了对武媚牛煤矿的收购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与武媚牛煤矿投资人郝彦兵签署的《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武媚牛煤矿的兼并重组协议书》,约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最终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截止目前,武媚牛煤矿的投资人以武媚牛煤矿的全部资产作为出资,设立了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并办理完成了嘉信德公司51%股权过户至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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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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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张家口公司注销及沽源公司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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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的提示
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张家口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批准了公司注销张家口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其持有的沽源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直接由公司持有。
近日,张家口公司注销及沽源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经完成。目前,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计生;注册资本1,310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经营至2012年5月25日)销售、洗选加工;煤产品制造、深加工、销售;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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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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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1-10-12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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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收购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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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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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1-10-12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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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收购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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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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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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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0月1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下午3:00至2011年10月1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9日
6、登记时间: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1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7、审议事项:《关于收购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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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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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1-10-12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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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收购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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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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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山西冀中80%股权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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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表决通过了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西冀中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事宜,公司与冀中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于部分公告材料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公告将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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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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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代保管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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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31日冀中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据此批复,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向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29,670,366股股份、向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3,558,477股股份、向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5,260,726股股份,共计368,489,569股股份,并办理了非公开发行的368,489,56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发行和上市。在办理过程中,因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采矿许可证尚未变更至公司名下,为此,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承诺:本次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分别持有冀中能源的38,519,086股股份、14,390,218股股份和6,643,953股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代保管,代保管股份合计为59,553,257股。对于已办理代保管的股份,自采矿权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算3年股份锁定期。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分别增加至459,340,732股、187,116,954股、90,521,452股,其中,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新增的38,519,086股股份、14,390,218股股份和6,643,953股股份为代保管股份因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为此,公司将该部分新增股份在深圳登记公司申请办理代保管,代保管手续办理完成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在深圳登记公司代保管的股份将分别增至77,038,172股、28,780,436股、13,287,906股,代保管股份合计为119,106,514股,直至标的资产所涉及的《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方可解除代保管。
截止目前,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九对矿井的采矿权价款已经缴纳完毕,公司已经完成了陶一煤矿、陶二煤矿、云驾岭煤矿、万年矿的采矿许可证变更,其他五对矿井的采矿许可证变更手续已经按审批程序报至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审核过程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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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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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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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7218
2、每股净资产(元) 5.6640
3、净资产收益率(%) 13.18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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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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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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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7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向冀中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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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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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1-08-09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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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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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武媚牛煤矿和乾新煤业进展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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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媚牛煤矿和乾新煤业的议案》,批准了公司收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武媚牛煤矿和鄂尔多斯市乾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武媚牛煤矿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武媚牛煤矿投资人郝彦兵签署了《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武媚牛煤矿的兼并重组协议书》,约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最终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根据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受让该公司51%股权的总价款为8.619亿元。截止目前,该公司设立及股权转让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之中。 二、收购乾新煤业股权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鄂尔多斯市乾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受让荣达集团持有乾新煤业51%的股权,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收购乾新煤业51%的股权,总价款为227,529,116.68元。截止目前,乾新煤业51%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剩余股权商谈和注入内蒙相关公司事宜尚在进行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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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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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提示 |
深交所公告,重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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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冀中能源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冀中能源集团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冀中能源集团以其在2010年12月28日所持有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3,300万股股份,及该日后该3,300万股所发生的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对价,受让信达公司持有的峰峰集团14.89%的股权。因2010年度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冀中能源集团实际应转让的冀中能源股份为6,600万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842,400,5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2%,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79,379,6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2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信达公司将持有公司6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5%。
本次股权转让,不违背公司及控股股东在此之前做出的相关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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