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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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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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对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裁定如下:
拍卖公司持有的湛江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37.5%股权、海南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37.5%股权。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珠海市金桥拍卖有限公司、珠海市信正拍卖有限公司联合拍卖上述股权。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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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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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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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关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诉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近期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公司持有的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95%的股权和收益,冻结公司持有的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99%的股权及收益。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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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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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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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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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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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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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南航支行(原告)诉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下称:第一百货)、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望海酒店)的《起诉状》。
2000年9月29日,第一百货从原告处获得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望海酒店提供酒店第一层大堂、西厅和商场房产作为还款抵押物。2003年9月29日,第一百货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还款,经原告与两被告协商,2003年12月29日,原告与第一百货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第一百货从原告处贷款2000万元用以偿还欠原告的前一笔2000万元贷款,贷款期为一年。同日,原告又与望海酒店订立《抵押合同》,约定以酒店一楼三处房产作为第一百货还款抵押物,并为该笔贷款重新办理了抵押财产保单和他项权证。2003年12月30日,原告依约向第一百货发放了2000万元贷款,核销了第一百货2000年期间欠原告的贷款金额。第一百货除按月正常付息及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外,尚有16386166.97元借款本金逾期未还。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第一百货偿还欠原告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6386166.97元及在实际还清全部欠款本金前应承担的利息、罚息、复利等款;2、判令被告望海酒店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对被告第一百货欠原告的债务承担还款担保责任,确认原告对还款抵押物望海酒店一楼房产(产权证号为海房字44365、44369、44373号)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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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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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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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对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诉广州本草堂有限公司、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公司持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99%股权以清偿债务。
海南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05年12月16日对公司持有的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99%股权进行拍卖处理。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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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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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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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获悉,经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批准,公司董事长蒋会成自2005年11月17日起取保候审。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公司信息以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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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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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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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对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原告)与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第二被告)借款纠纷一案判决如下:
一、第一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21926829.00元及该款自2005年7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标准计付的利息。
二、原告对第一被告为本案借款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海口市海秀路6号的望海大酒店第一层西边大厅1095.57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为海房字第44366号)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原告对第二被告为本案借款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5层1196.48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为房证字第18167号)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原告对第一被告为本案借款提供的质押权利即第一被告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望海国际大酒店一楼西侧的房屋租赁收益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第二被告在承担本案的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第一被告追偿。
案件受理费11966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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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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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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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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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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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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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5、87、88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下称:第一百货)借款纠纷案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0月19日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对该案判决如下:1、被告自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本金3830万元;2、原告对被告所抵押的望海商城第2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39900、39901、39902)、第4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39891、39893)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案件受理费201510元,由被告负担。
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第一百货、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下称:南洋公司)借款纠纷案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0月19日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对该案判决如下:1、限被告第一百货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本金830万元;2、原告对被告南洋公司所抵押的南洋大厦第1、7、27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48060、48037、48055、48058、48035、48040、48071、48033、48038、48061、48059、48036、48072、48070、48034、48039、48073、48032)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案件受理费51510元,由被告第一百货、南洋公司负担。
三、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第一百货、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望海大酒店)借款纠纷案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0月19日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对该案判决如下:1、限被告第一百货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本金2850万元;2、原告对被告第一百货所抵押的望海商城第3、4层房屋(房产证编号为39894、39896)及望海大酒店所抵押的望海大酒店第5、6、7、9、12层及东侧副楼第1层(房产证编号为44374、44375、44382、44383、44384、44385)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案件受理费152510元,由被告第一百货、望海大酒店负担。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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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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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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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因海南当阳贸易有限公司、海口市海外实业发展公司、海南华成礼品有限公
司、海南京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风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伟泉贸易有限公司与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欠款纠纷事项,公司向海口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公司近期收到海口仲裁委员会(2005)海仲裁字第106号、107号、108号、109号、110号、111号、112号、114号裁决书,现公告如下:
(2005)海仲裁字第106号裁决书:
申请人为公司;被申请人为海南当阳贸易有限公司。
裁决情况: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97193800元,并自2005年8月31日起至还款之日,每日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仲裁费77755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2005)海仲裁字第107号裁决书:
申请人为公司;被申请人为海口市海外实业发展公司。
裁决情况: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66738721.62元,并自2005年8月31日起至还款之日,每日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仲裁费5334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2005)海仲裁字第108号裁决书:
申请人为公司;被申请人为海南华成礼品有限公司。
裁决情况: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387928元,并自2005年8月31日起至还款之日,每日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仲裁费397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2005)海仲裁字第109号裁决书:
申请人为公司;被申请人为海南京固投资有限公司。
裁决情况: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2051427.58元,并自2005年8月31日起至还款之日,每日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仲裁费2151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2005)海仲裁字第110号裁决书:
申请人为公司;被申请人为海南海风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裁决情况: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228901.14元,并自2005年8月31日起至还款之日,每日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仲裁费230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2005)海仲裁字第111号裁决书:
申请人为公司;被申请人为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
裁决情况: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30803731.17元,并自2005年8月31日起至还款之日,每日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仲裁费23643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2005)海仲裁字第112号裁决书:
申请人为公司;被申请人为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裁决情况: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14155288.07元,并自2005年8月31日起至还款之日,每日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仲裁费1132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2005)海仲裁字第114号裁决书:
申请人为公司;被申请人为海南伟泉贸易有限公司。
裁决情况: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100620800元,并自2005年8月31日起至还款之日,每日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仲裁费80496.6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上述涉案金额合计312173604.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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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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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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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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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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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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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29,914,533.48 1,116,831,650.6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9,220,447.60 84,944,790.90
每股净资产 0.28 0.3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27 0.31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每股收益 -0.03 -0.06
净资产收益率(%) -9.72 -2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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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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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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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先在临2004-018、临2005-015、024号公告中披露过的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的借款纠纷案的诉讼进展状况
公司近期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查封公司名下房产证号为房证字第22904、22774、22771、22901、22773、22769、22898、22907、22905、22772、22770、22900、22902、22903、22906号房产;查封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位于澄迈县老城镇美儒村地段面积为254744.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老城国用(2003)第603号]。
二、原先在临2005-003号公告中披露过的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公司、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案的诉讼进展状况
公司近期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843822.30美元及利息(从2003年4月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7%计付)。
2、被告公司对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以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为限。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2236元,由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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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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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10-26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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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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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预亏](600515) ST一投:公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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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公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经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5年1月-9月业绩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2040462.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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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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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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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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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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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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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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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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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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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先在临2005-015、024号公告中披露过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诉被告一公司、被告二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被告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的诉讼进展状况。
公司近期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执行通知书,限公司等三被告在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该院2005年7月15日签发的有关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内容,否则将由该院强制执行。
二、新近发生未曾披露的诉讼事项
公司近期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国贸支行(原告)诉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第一被告、为公司关联企业)、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第三被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第四被告、为公司关联企业)的《起诉状》。
原告与第一被告于2002年9月27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第一被告向原告借款4250万元人民币,借款月利率为5.31‰,用途是资金周转,期限自2002年9月28日至2003年9月27日。原告并与四被告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以四被告所有的房产为上述借款作抵押。抵押物包括:(1)第一被告位于海口市海秀8号“望海商城”地下2层、地下1层、第5层、屋顶等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44386、44388;(2)第二被告位于海秀路6号的“望海国际大酒店”第8、10层,房产证号分别为:44386、44388;(3)第一被告位于滨海大道南洋大厦201、209房,房产证号分别为:19253、19529;(4)第四被告位于滨海大道南洋大厦204-20、2801、2803-2809、2811、2810房。房产证号分别为:18222、18472、18458、18475。以上房产抵押均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利登记证为海口市海房他字第11429号)。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第一被告发放贷款4250万元。
借款到期前第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万元,对到期不能归还的4000万元向原告申请展期。2003年9月26日,原被告各方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协议书》,展期金额4000万元,展期期限自2003年9月27日至2004年6月26日,月利率为6.588‰,原四被告的抵押房产继续为借款展期作担保。
借款展期到期后,第一被告向原告偿还部分借款利息,至目前为止尚欠原告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2893115.20元(暂计至2005年7月20日),共计42893115.20元。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被告归还所欠原告的全部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2893115.20元(暂计至2005年7月20日),共计42893115.20元;
2、判令设定的抵押关系有效,原告对上述被告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上述被告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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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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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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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本公告同日发布了临2005-036号《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除此以外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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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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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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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原告)诉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及公司(第二被告)的《起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案由:原告与第一被告于2002年10月31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第一被告向原告借款2300万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为5.31%,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期限1年。同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分别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约定:第一被告以其位于望海大酒店的房产(房产证号44366)、第二被告以其位于南洋大厦的房产(房产证号18167)作抵押担保,双方并在海口市房产局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同日,原告还与第一被告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约定:第一被告以望海大酒店的房地产租赁收益权作质押。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发放借款2300万元给第一被告。
借款到期前,经原告、第一、第二被告协商一致,三方共同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展期期限至2004年10月28日,月利率6.588‰,原借款抵押担保
物、质押担保物不变。
借款展期协议到期后,第一被告向原告偿还1073171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1926829元,截止2005年7月20日,不欠利息,贷款余额共计21926829元。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被告归还所欠原告的全部借款本金21926829元及至贷款还清日止的利息(含复息)。截止2005年7月20日,不欠利息,贷款余额共计21926829元。
2、判令原告与第一被告、第二被告之间的抵押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对第一被告、第二被告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原告与第一被告之间的质押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对第一被告质押的权利享有优先受偿权。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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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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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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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经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16763918股和发起法人股52958628股合计69722546股被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为2005年8月24日至2006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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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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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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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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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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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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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35,864,080.30 1,116,831,650.6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75,947,966.28 84,944,790.90
每股净资产 0.31 0.3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29 0.31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26,606,712.01 149,730,001.58
净利润 -8,996,824.62 15,975,896.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800,951.16 15,543,134.41
每股收益 -0.04 0.07
净资产收益率(%) -11.85 3.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42,006.22 -77,886,26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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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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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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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天达到涨幅限制,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今年已对外发布的有关诉讼、其他应收款、资产抵押等重大事项的公告为临2005-003、004、005、011、015、024、025、031、032号公告,分别于2005年4月22日、23日、26日、5月13日、6月4日、7月26日、7月30日、8月13日、8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05年一季度报告于200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已于2005年6月20日发布了中期业绩预亏公告,具体亏损数额请见8月22日披露的半年度报告。
除此以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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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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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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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05)龙民二初字第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公司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营销奖励佣金560287.39元及滞纳金,滞纳金按合同约定以本金560287.39元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从2004年4月1日起至法院限定的还款之日止。逾期付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处理。
二、驳回原告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该案受理费16373元由两原告负担8373元,被告负担8000元。因原告已向法院预交,被告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将该负担的诉讼费8373元支付给原告,法院已收取费用不再清退。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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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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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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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法执字第537号《执行通知书》,限令公司于2005年8月15日前履行(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1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判决内容,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逾期不履行,将由法院强制执行。
除上述诉讼事项及前期披露过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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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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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职工股3291.46万股上市流通日 ,2005-08-08 |
职工股上市日,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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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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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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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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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0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选举王广良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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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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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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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续聘杜传利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同意吴皖民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四、补选王广良为公司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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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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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事项的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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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悉公司董事长蒋会成因涉嫌挪用资金,已被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逮捕。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公司信息以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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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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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内部职工股及NET置换股上市提示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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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15)“ST一投”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股3291.4560万股、NET置换股1805.3357万股将于2005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公司董、监事、高管人员持有的公司内部职工股286011股,根据规定将继续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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