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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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回投资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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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宸世纪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就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中宸方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宸方大)的具体合作细节事宜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因此公司决定撤消四届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对中宸方大49%的股权投资,并于2010年4月12日全部收回490万元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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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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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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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收到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04年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惠能热电)向中国农业银行陕县支行(下称:陕县农行)借款两亿元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借款于2009年至2015年逐笔分批到期。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原告,下称:辽宁方大)于2009年11月12日向法院起诉公司(被告),请求依法撤销公司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中对惠能热电两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无效。
法院判决结果如下:确认被告公司2004年为惠能热电两亿元贷款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无效;2007年董事会决议中对惠能热电两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无效;2007年股东大会决议中为惠能热电两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无效。
与本诉讼相关的诉讼事项如下:
由于惠能热电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辽宁方大于2010年3月22日向法院起诉公司和陕县农行,请求确认2004年原海龙科技与陕县农行签订的两亿元担保合同无效。法院传票通知2010年4月27日开庭审理。
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收到应诉通知书,陕县农行向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公司,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偿还贷款及利息。该法院传票通知2010年4月26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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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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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04-2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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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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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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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收购鞍山鞍南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及沈阳兴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两家公司目前只具有探矿权,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股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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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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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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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09年9月1日,有效期为三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该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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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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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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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实际控制人方威(通过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226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通知,方威于2010年2月5日以个人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下称:上证所系统)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8%。
方威拟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证所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本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含本次增持部分);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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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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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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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9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净利润为545310680.80元)相比下降70%以上,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09年报中详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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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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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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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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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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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及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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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5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及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收购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57.97%股权,成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大特钢)的间接控股股东,从而公司向方大特钢销售石墨制品等产品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0年交易金额约为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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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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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权变动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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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辽宁方大)的股东变更为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方大国际)和抚顺市兰岭矿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辽宁方大98%和2%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方威(持有方大国际100%的股权)。辽宁方大本次股东变更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方大国际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
此外,公司2008年度报告中控股股东产权及控制关系图为变更前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在此一并更正为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具体详见2010年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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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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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权变动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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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辽宁方大)的股东变更为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方大国际)和抚顺市兰岭矿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辽宁方大98%和2%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方威(持有方大国际100%的股权)。辽宁方大本次股东变更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方大国际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
此外,公司2008年度报告中控股股东产权及控制关系图为变更前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在此一并更正为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具体详见2010年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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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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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1-26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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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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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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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短期融资券,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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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365天。
二、解聘马杰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请安民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之前,由公司董事长代为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月26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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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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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1-26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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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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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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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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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6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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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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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0-04-29 |
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定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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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披露日期: 2010-03-16 ;一次变更日期: 2010-04-29;一次变更公告日期: 2010-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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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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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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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226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下称:方大集团)将原质押给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科技支行的公司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目前,方大集团累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6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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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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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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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544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三、同意公司根据其与北京中宸世纪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北京中宸方大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月6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二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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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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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1-06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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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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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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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1-06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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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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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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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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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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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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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公告 |
上交所公告,保荐机构(代表人)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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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证券)有关函,邹维刚因工作原因离职,银河证券委派倪毓明接替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签字保荐代表人变更为郑炜、倪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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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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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9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9-12-15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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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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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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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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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7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拟再次使用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同意公司放弃本次收购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目前没有形成规模生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下称:成都炭素)股权的机会,由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方大集团)收购成都炭素100%股权。待成都炭素扩建完成并实现有关盈利目标后半年内再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不高于方大集团本次收购价格。
三、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现金方式出资500万美元,在美国注册成立贸易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12月15日14:00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516”;投票简称为“方大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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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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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更名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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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审计机构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五联方圆)通知,其与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部及安徽、江苏、福建、广东佛山分所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国富浩华),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同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及北京市财政局备案确认。
此前五联方圆与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由国富浩华承继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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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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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东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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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9年11月14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其于2008年11月14日以个人名义增持的公司股份540000股,经公司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变更为10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8%。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方威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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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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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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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30%股权(评估价值为1226.54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以评估值为准。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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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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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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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226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下称:辽宁方大)将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公司1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再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3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辽宁方大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6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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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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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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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5,616,853,226.17 5,711,258,616.0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641,198,425.28 2,638,952,60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06 4.13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41,509.84 152,729,297.46
基本每股收益 0.0081 0.11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060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39 5.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05 2.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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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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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流通股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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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226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下称:方大集团)将原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公司4600万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又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8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方大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6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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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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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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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扩建40万吨铁精矿粉工程的议案:该工程总投资为6334万元(实际金额以最终设计方案为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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