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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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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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末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18日
除息日:2005年5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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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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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3(含税),税后10派2.4,除权日 ,2005-05-19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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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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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分红,10派3(含税),税后10派2.4,登记日 ,2005-05-18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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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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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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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959,938,225.81 934,981,222.0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56,607,486.21 542,646,985.32
每股净资产 3.48 3.3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38 3.36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00,145.21 10,100,145.21
每股收益 0.09 0.09
净资产收益率(%) 2.51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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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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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预增](600547) 山东黄金:公布2005年度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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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公布2005年度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
经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5年上半年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将有大幅度增长,同比上升50%以上(上年同期净利润为31839370.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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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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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借款,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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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二届十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及二届九次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向山东省数字证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认证公司)增资的议案:认证公司现注册资金为1800万元人民币,为取得行政许可需要对注册资金增加1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对认证公司增加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认证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到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67%,仍然保持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三、通过山东黄金地质博物馆(金银珠宝城)(暂名)项目投资协议:公司与山东黄金鑫意首饰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山东黄金博物馆(金银珠宝城)”项目投资协议于2005年4月26日签署,双方拟在山东济南设立“山东黄金珠宝城有限公司”(暂定名),共同开发建设“山东黄金地质博物馆(金银珠宝城)”项目。新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69%
四、通过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明湖支行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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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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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04-27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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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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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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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30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0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不将玲珑金矿、三山岛金矿、平度公司置入公司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通过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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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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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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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二届十六
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因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之一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洲
集团)上次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的为期一年、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授信贷款
未获批准,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该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作废
的议案。
二、通过为金洲集团在工商银行乳山市支行申请的为期一年、金额为人民币
肆仟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贷款一事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该担保决议在
金洲集团获得工商银行乳山市支行批准上述授信贷款后方可生效。
三、通过公司向交通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申请授信贷款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期限一年,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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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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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年报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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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公司2004年年报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04年年报全文和摘要,现就公司年报第八节董事会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有关内容予以补充公告,详见2005年3月2
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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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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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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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
单位:人民币元
2004年末 2003年末
总资产 934,981,222.03 716,659,614.12
股东权益 542,646,985.32 516,543,823.81
每股净资产 3.39 3.2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36 3.22
2004年 2003年
主营业务收入 1,541,069,900.89 323,059,312.78
净利润 58,103,161.51 37,490,435.76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36 0.23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0.71 7.2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1 0.50
公司2004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3.0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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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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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3-30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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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于2005年3月30日上午9时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4年度财务决算及200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不将玲珑金矿、三山岛金矿、平度公司置入公司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凡于2005年3月11日下午3: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全体股东(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附1:授权委托书)。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报名登记办法、时间、地点: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05年3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号黄金大厦7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31)8562800 8561874
传真:(0531)8562801
联系人:汤琦 朱璐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议案一: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二: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三: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四: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五: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六: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七: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八: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九: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注:本表可自行复制
附件2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依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增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 拟修改第四十八条
原文为:第四十八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修改为:第四十八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通过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系统时,通知中应包括网络投票时间、投票程序、审议事项中涉及网络投票的事项等内容;
(七)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2.拟修改第四十九条
原文为:第四十九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修改为:第四十九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3.拟修改第五十条
原文为:第五十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修改为:第五十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4、拟修改第五十一条
原文为:第五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修改为:第五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五)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六)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拟修改第五十三条
原文为:第五十三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修改为:第五十三条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册载明参加现场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6、拟修改第五十六条
原文为: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5人,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修改为: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6人,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7、拟在第四章第三节第六十一条后增加以下内容作为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提案人提出的临时提案应当至少提前十天由董事会公告。提案人在会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均不得列入年度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8、拟在第四章第四节原第六十五条后增加以下内容作为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下列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1.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3.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公司的债务;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股东大会议题涉及本条上述所列事项之一者,公司应在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9、拟修改第四章第四节原第七十一条作为第七十三条
原文为:第七十一条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修改为: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
10、拟在第四章第四节原第七十一条后增加以下内容作为第七十四条至七十九条
第七十四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 鼓励股东通过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并对议题事项表决投票。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章程第六十七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并应单独统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第七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时,将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程序以及审议的事项。
第七十七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第七十八条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
第七十九条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11、拟删除第四章第四节原第七十二条: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计入会议记录。
12、拟修改第四章第四节原第七十三条作为第八十条
原文为:第七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的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修改为:第八十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现场会议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13、拟在第四章第四节原第七十四条后增加以下内容作为第八十二条至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二条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是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第八十三条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应当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投票表决结果,方可予以公布。如果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公告中应包括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单独表决统计结果。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八十四条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网络服务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对投票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14、拟修改第九十七条
原文为:第九十七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二人。
修改为: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3:
关于不将玲珑金矿、三山岛金矿、平度公司置入公司的说明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材料审核期间大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曾做出承诺,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告:在股份公司上市一年之后,一年半之内,通过对股份公司增资的形式,将集团公司所属的玲珑金矿、三山岛金矿、山东黄金集团平度黄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折股进入股份公司。据此,公司应截止2005年2月底完成该承诺事项。
公司通过对上述三个单位的调查分析认为:玲珑金矿由于近几年正处于生产系统工程调整时期,上部资源逐年减少,下部资源尚未形成开采能力,入选品位逐年下降,黄金产量逐年减少,再加系统工程调整主要依靠贷款,投入资金较大,财务费用增加,导致2002年、2003年亏损,2004年微利(净利润分别为-130.63万元、-389.04万元、18.85万元,2003年数据引自山东万隆齐鲁会计师事务所鲁齐会审字[2004]第110号,2002年、2004年数据分别引自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乾聚审字[2003]5号、[2005]16号)。三山岛金矿是低品位矿山,资产规模较大(截止200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7555.30万元,数据引自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乾聚审字[2005]2号),近几年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矿石量负变率达57%以上,入选品位逐年下降,生产规模逐年减少,再加该矿井下涌水大,投入多,成本费用高,盈利能力较差(2002年、2003年、2004年净利润分别为98.70万元、230万元、188.41万元, 2003年数据引自山东万隆齐鲁会计师事务所鲁齐会审字[2004]第109号,2002年、2004年数据分别引自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乾聚审字[2003]3号、[2005]2号)。上述两个矿目前采矿权为无偿使用,如果进入股份公司后,每年采矿权的使用(或摊销)将会使利润进一步减少。平度公司虽然持续盈利,但所属金矿黄金储量不高(保有金金属量9.01吨),仅能再持续开采3.58年,不能支撑平度公司的持续发展。
因此,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特别是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拟不将上述三个单位折股进入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继续托管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4:
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德文先生,中国国籍,现年58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天宝山矿工区长、技术坑长,吉林省黄金公司生产技术科长、计划财务科长、黄金公司副经理,黑龙江省黄金公司经理、省黄金局局长,中国黄金总公司副总经理、国家黄金局副局长、国务院黄金领导小组成员,武警黄金指挥部副主任,现退休。1990年至1995年兼任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1987年至今兼任中国黄金学会理事长、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1990年至今兼任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
杨青山先生,中国国籍,现年45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焦家金矿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处处长、矿长助理兼实业公司总经理,山东黄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山东黄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附5: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增补崔德文先生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崔德文,作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法人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崔德文
2005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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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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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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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5日召开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及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4年末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00元(含税)。
二、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不将玲珑金矿、三山岛金矿、平度公司置入公司的议案。
五、通过继续聘用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提名增补崔德文、杨青山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中增补崔德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3月30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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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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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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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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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A股上网配售中签号码揭晓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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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售中签号码于8月14日产生,中签号码为:
7690、9690、5690、3690、1690、7098、2098
84754、97254、72254、59754、47254、34754、22254、09754
773180、973180、573180、373180、173180、782505
3690122、5690122、7690122、9690122、1690122、5053326
31966208、38543583、31450970
凡申购配号尾数与中签号码相同的投资者,均可认购“山东黄金”A股1000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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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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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8月28日起上市交易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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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元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03年
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山东黄金”,
证券代码为“6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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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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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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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总资产 512,341,026.8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31,472,959.92
每股净资产 2.3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29
报告期(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168,373,889.50
净利润 23,882,967.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4,102,608.08
每股收益 0.24
净资产收益率(%) 10.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81,6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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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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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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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二届三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办理公司发行上市后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议案:将公司注
册资本变更为16000万元。
二、通过公司发行上市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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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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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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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末公司总股
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26日
除息日:2004年5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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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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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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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疏忽,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04年半年报正文及摘要部分内容有误,现予
以更正。详见2004年7月3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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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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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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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7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及二届六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焦家金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二、通过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收购协议书>补充协议》、
《采矿权使用许可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书》。
三、通过公司与山东省黄金电力公司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
四、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五、通过关于机构设置及人事聘任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8月28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募股资金收购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9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25%,下称:集团公司)焦家金矿
和焦家金矿引进黄金精炼新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与集团公司签署《<收购协议书>
补充协议》、《采矿权使用许可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书》。与山东省
黄金电力公司(下称:供电方)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
《<收购协议书>补充协议》:因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00年5月22日签订的《
收购协议书》约定焦家金矿收购总价款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准,根据有关《资
产评估报告》,截止至2004年4月30日,焦家金矿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9680.90万
元,焦家金矿净资产的收购价格定为19680.90万元;上述收购价格包括购买焦家
金矿已经投产的黄金精炼项目资产的价格;收购日为2004年8月1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集团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莱州市45宗土地使用权
,以出租方式取得莱州市1宗土地使用权。集团公司以出租及转租方式将上述46
宗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公司,出租/承租协议项下的地块公司应付的年度租金总
额为每年9.87万元;转租/承租协议项下地块公司应付的租金为76524.04元。出
租/承租、转租/承租期限从收购实施日起算。出租/承租期限为15年,即2004年8
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转租/承租期限为5个月,自2004年8月1日起至2004
年12月31日止(2005年起,公司直接向莱州市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公司以自有资
金支付土地租金。
《采矿权使用许可协议》:在集团公司就焦家金矿采矿权处置手续获得国家
相关部门批准之前,集团公司允许公司有偿使用焦家金矿的采矿权。采矿权使用
费按《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焦家金矿采矿权价款为8077.55万元,以剩余
可开采年限十五年计算,扣除已经由集团公司使用的期间费用314.13万元;公司
应向集团公司支付采矿权使用年费538.5万元。在集团公司就焦家金矿采矿权处
置手续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之后集团公司同意立即与公司签署《焦家金矿采矿
权转让合同》,转让将按届时国家的规定执行。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采矿权使用
费。
《高压供用电合同》:收购前,焦家金矿与供电方签署的《高压供用电合同
》,收购后,该合同的用电方由集团公司焦家金矿变更为公司焦家金矿。根据该
合同,供电方认定焦家金矿受电设备的总容量为12000千伏安;供电方向用电方
提供三相交流50赫兹电源。本合同确定基本电费按11元/KVA·月计算,是执行国
家指导价。
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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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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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提前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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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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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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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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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752,799,832.57 716,659,614.1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16,383,194.54 516,543,823.81
每股净资产 3.23 3.2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22 3.2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78,955,018.85 168,373,889.50
净利润 31,839,370.73 23,882,967.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2,045,495.77 24,102,608.08
每股收益 0.20 0.24
净资产收益率 6.17% 10.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329,389.26 35,081,6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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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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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上网配售发行中签率为0.07866379% |
上交所公告,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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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0股A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
网配售发行工作顺利完成。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统计,配号总数为76273978(沪深总数),中签率
为0.07866379%,8月14日将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并公布摇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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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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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半年报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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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47)“山东黄金”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刊登了公司2004年半年报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04年半
年报全文和摘要,现就公司半年报第六节重要事项中“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情况”有关内容进行补充,详见2004年8月7日《上海证券报》,公司新
补充后的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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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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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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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8日(周六)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号黄金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焦家金矿《〈收购协议书〉补充协议》。
2、审议关于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焦家金矿《采矿权使用许可协议》。
3、审议关于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焦家金矿《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书》。
4、审议关于公司与山东省黄金电力公司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
(四)参加人员:
1、凡于2004年8月13日下午3: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全体股东(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书);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报名登记办法、时间、地点: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04年8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号黄金大厦7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31)8562800 8561874
传真:(0531)8562801 邮编:250014
联系人:汤琦 朱璐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议案一: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二: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三: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四: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注:本表可自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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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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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是山东黄金(600547)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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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4.78: 发行总量: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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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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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是山东黄金(600547)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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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4.78: 发行总量: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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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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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是山东黄金(600547)二级市场配售日 |
发行与上市-二级市场配售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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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市场配售日首发A股(发行价:4.78: 发行总量: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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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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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4是山东黄金(600547)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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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4.78: 发行总量: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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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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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5是山东黄金(600547)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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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4.78: 发行总量: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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