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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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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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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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20是厦门汽车(600686)除权基准日 |
发行与上市-除权基准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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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基准日配股3.9,配股比例:80,配股后总股本:7775.87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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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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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8是厦门汽车(600686)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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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配股3.9,配股比例:80,配股后总股本:7775.87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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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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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2567万股缴款起始日,配股价:3.9元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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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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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600686):配股(10配8)登记日,配股价:3.9元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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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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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7万股配股上市,配股价3.9元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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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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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8股,配股价:3.9元/股,配股可流通部分上市 |
配股上市,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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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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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8股,配股价:3.9元/股,申购代码:沪市 深市 ,配售简称: |
配股发行,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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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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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8股,配股价:3.9元/股股权登记日:1993-12-17,,配股缴款日1994-08-01到1994-08-05 |
配股缴款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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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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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8股配股价:3.9元/股,股权登记日:1993-12-17,配股缴款截止日 |
配股缴款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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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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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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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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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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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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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1是厦门汽车(600686)红利/配股起始日 |
权息-红利/配股起始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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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配股起始日。 1994年,年度分配方案为: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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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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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5是厦门汽车(600686)红利/配股终止日 |
权息-红利/配股终止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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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配股终止日。 1994年,年度分配方案为: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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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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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3(含税),税后10派1.04,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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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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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3(含税),税后10派1.04,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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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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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分红,10派1.3(含税),税后10派1.04,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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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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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8.08是厦门汽车(600686)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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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配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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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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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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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7月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天捷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韩正平董事委托林小雄董事出席并表决;姚永宁董事委托朱建忠董事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债")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可转债的资格。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制订了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债券名称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投资需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可转债每张票面金额(面值)100元,共计不超过300万张,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5年,自发行之日起计算。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1.2%,第二年为1.5%、第三年为1.8%,第四年为2.0%,第五年为2.1%,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市场情况在发行前最终确定。
(六)转股期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
(七)付息
1、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自发行首日起开始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付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付息登记日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转债利息。公司将在付息日之后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券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券登记日)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公司原可转债持有人不再享受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利息。
2、到期还本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一次性偿还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原则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和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准上浮0.1%~10%的区间内最终确定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初始转股价格=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1+最终确定的上涨幅度)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可转债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将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实行四舍五入。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合并或分立等其他原因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由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转股价格调整方法。
若转股价格调整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当公司A股股票在可转债转股期内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5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修正的次数不受限制。
上述转股价格的修正底线为离修正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本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述修正条件满足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站上刊登董事会修正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转股价格修正日,在刊登公告当日至转股价格修正日期间,暂停本公司可转债转股。转股价格修正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恢复转股后采用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上述转股价格的修正底线为离修正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本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十)有条件赎回条款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到期日之间,在以下情况下,公司有权按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转债:
1、在第一个计息年度的后六个月以及第二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的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在第三个计息年度以及第四个计息年度内,若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的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
3、在第五个计息年度,若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的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10%。
上述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交易日的计算,以一个计息年度为限,跨越计息年度的交易日不能连续计算。
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若公司在每一计息年度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不实施赎回,当年不再行使赎回权。
(十一)回售条款
1、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到期日之间,若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按可转债面值103%(含当年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上述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交易日的计算,以一个计息年度为限,跨越计息年度的交易日不能连续计算。
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若可转债持有人在每一计息年度当上述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2、若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议后,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在回售申报期(在回售公告中通知)内按可转债面值103%(含当年利息)的价格将可转债回售给公司。
(十二)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在转股年度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人民币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的权益。
(十三)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置
投资者申请转换股份的可转债面值须是交易单位手的整数倍,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每股面值1元)。可转债经申请转股后,对投资者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份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及利息。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中,公司原股东可以按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持公司股份数乘以1元(即每1股配售1元)的数量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按1,000元一手转换成手数,不足一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的部分将通过网上和网下相结合方式向投资者发行。
(十五)可转债流通面值不足3000万元的处置
可转债上市交易期间,可转债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知发行人并立即公告,并在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
可转债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可转债持有人仍可按照当期转股价格申请转股。
(十六)本次可转债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可转债有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十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可转债具体事宜的授权:
根据可转债工作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的如下相关事宜:
1、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转债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和发行利率;
2、签署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在本次可转债完成后因出现转股等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对本次可转债完成后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5、办理本次可转债项目报批有关事项;
6、办理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一)按持股比例对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增资13,440万元,用于车身技术改造与扩大产能。
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身公司")是本公司与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于1990年12月投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80%。车身公司目前的主导产品为海狮6480。由于市场需求迅速增长,车身公司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急需扩充产能并改进产品结构。因此,为适应客车市场快速增长的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解决车身公司产能不足、产品单一的问题,增强车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车身公司进行增资,用于车身公司的技术改造和扩大产能。
项目总投资19,800万元,其中16,800万元由股东增资投入。本公司按对车身公司80%的股权比例应增资13,440万元,拟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
本项目拟选址厦门灌南工业区,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拟于2004年年内实施,2006年初投产,2008年达产。
(二)投资9,800万元生产客车车桥
在目前公司客车生产已初具规模、客车市场产品日益同质化的情况下,公司大力发展汽车核心零部件技术显得尤为迫切。为增强产品成本的控制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拟自主开发生产客车车桥。
本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拟全部由本公司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
本项目拟选址厦门灌南工业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拟于2004年年内实施,2006年6月投产,2008年达产。
(三)投资6750万元与外方合资生产客车空调及其它汽车电子设备系统
汽车空调是客车中重要的功能件,在整车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为形成公司客车产品关键功能件的生产能力,提升整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外方成立合资公司,生产客车空调及其它汽车电子设备系统,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75%和25%。
本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股东投入,其中本公司按75%的出资比例应投资6,750万元,拟由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
本项目拟选址厦门灌南工业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拟于2004年底实施,2006年投产,2008年达产。
(四)投资2900万元生产大中型客车车架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公司和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虽然客车产量位居行业前行,但均未拥有汽车底盘生产资格,这严重影响了产品的开发进度,与整车生产量相比很不协调,而拥有车架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也是拥有底盘生产资格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为降低产品成本,同时为生产汽车底盘总成打下良好的基础,公司拟投资生产客车车架。
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拟全部由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
本项目拟选址厦门灌南工业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拟于2004年底实施,2005年12月份投产,2008年达产。
上述四个项目本公司共需投入资金32,890万元,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若超过上述项目的需求,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有关管理制度,将多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
本项决议尚需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1994年8月配股募集资金8471.10万元,其资金投向已经1994年股东大会批准确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披露内容相符;前次募集资金的及时并顺利到位,促进了公司主导产业汽车工业的发展,使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公司效益的增长使广大股东的投资得到了较好的回报。(详见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临2004-011])。
本项决议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建议在本公司章程中新增一条第123条,原第123条及其后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新增的第123条内容为:
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年度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25%的,由董事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通过;公司年度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25%的,由公司董事会按前述程序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四)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五)被担保对象应达到贷款银行A级以上资信标准;
(六)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本项决议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止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随着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以及内部结构的调整,公司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内部控制制度,使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2003年9月17日,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的股东之一华能综合产业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公司")曾就转让其持有的联合公司25%股权事宜与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截止目前,该合同项下的相关产权均尚未过户到安源公司名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受让华能公司持有的联合公司股权,即以11000万元收购华能公司持有25%联合公司股权,并附带以3000万元收购华能公司座落于浙江绍兴县柯桥开发区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736号的面积为39804.7平方米生产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面积为20733.63平方米的厂房(联合公司绍兴事业部租用的生产用地及厂房),以上两项合计价款人民币14000万元。以上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联合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25%增加至50%。
本项决议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联合公司简介: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是我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亿元,主要生产大、中型客车。2003年度销售大、中型客车7043辆。根据联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12.90亿元,净资产为2.54亿元;200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3.08亿元,净利润为3777万元。
八、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8月10日上午召开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8层本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3、审议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收购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8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可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04年8月9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或8月10日上午8:00至8:3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或电话登记。
(六)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8层本公司董秘室
邮政编码:361004
电话:0592-2962988转864分机
传真:0592-2960686
联系人:骆沙波、杨建福
特此公告。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七月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单位委托人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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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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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8:30,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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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4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凌玉章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林韶坚、陈维礼分别委托董事林小雄、姚永宁代为出席,独立董事黄世忠缺席。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8723.54万元,按财务制度规定扣除下属的中外合资企业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金1094.13万元后尚余7629.41#&+%!万元,按顺序提取10%法定公积金762.94#+&%万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762.94#+&%万元,提取10%任意公积金762.94#+&%万元,计2288.82万元,余5340.5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8万元,至此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868.59万元。
董事会提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股份数151517592股,每10股派2元红利(含税),计3030.35万元,剩余3838.24万元,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本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其报酬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现章程第19条和20条内容如下:
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151.7592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厦门市财政局发行1608.87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50.14%。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151.7592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4497.5592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0654.2万股。
公司发起人厦门市财政局已于2002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将所持股份分别转让给了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和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此后,厦门市财政局不再持有我司股份。因此,建议章程第二十条修改为(第十九条未修改):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151.7592万股。
2、现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为: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因此,建议本条修改为: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3、现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由于增加了独立董事人选,同时由于股东结构的变化,也需要增加董事人选,因此,建议本条款改为"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根据上述修改后的章程,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成员中包括至少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本公司现已有两名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黄世忠已提出辞职,因此本次董事会建议增补三名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股东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新芝、刘远飞、陈泽荣、何少平一并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3)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金才为董事候选人。
八、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修正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17号文《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及2002年11月14日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董事会对2000年3月批准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了如下修改: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有关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办法,增列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四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办法;
2、在坏帐准备计提办法中增加:①为更真实反映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如果某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存在明显差别,可对个别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②对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一般不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确实有可能发生坏帐损失的按个别确认法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帐的报告。
1、批准2002年度核销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四笔资产,总金额为234.86万元。
2、同意本公司控股85%的子公司厦门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在2002年计提库存跌价准备216.73万元。该项减值准备计提影响本公司2002年度利润184.22万元。
十一、审议通过子公司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的议案。
1、同意从2002年度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25%的股份)分回的红利款中增加对该公司投资750万元。增加投资后,本公司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
2、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在其海沧客车厂进行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并决定将该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沧客车厂一期工程已经于2001年9月竣工投产,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随着市场对大型客车的需求增长的加快,厦门金龙旅行车公司决定实施二期工程的建设,并拟于2004年上半年完工,项目建成后将达到5000辆生产能力。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6000万元,所需资金拟以厦门金龙旅行车公司未分配利润转投资或由该企业自筹解决。
十二、审议通过向金龙联合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2003年度继续向本公司持股25%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一年。
十三、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5月20日(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㈠会议时间:2003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8:30,会期半天。
㈡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01号悦华酒店展鸿阁三楼华茂厅。
㈢会议内容:
1、审议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02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0、审议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海沧客车厂二期项目投资议案。
㈣出席会议对象
1、2003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可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㈤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03年5月16日或19日上午8:00至下午5:00或5月20日上午8:00至8: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或电话登记。
㈥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㈦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8层本公司董秘室
邮政编码:361004
电话:0592-2962988转864分机
传真:0592-2960686
联系人:唐祝敏
特此公告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陈金才,男,1946年5月出生,香港居民。1990年开始在厦门及漳州投资,现任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厦门金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漳州同乡总会顾问,南靖东南海渡假村法定代表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新芝,男,195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律师。长期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建瓯县人民法院、福建华侨律师事务所、福建省司法厅、福建侨务经济律师所任职,荣获福建省司法厅优秀党员和首届"福建省杰出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
现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省企业家协会南榕分会副会长。
3、董事候选人刘运飞,男,1950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工程师、律师。
1977年毕业于大连海军舰艇学院,曾在海军部队服役,后任上海港船务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4、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泽荣,男,33岁,硕士研究生,律师。
1992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曾任贸易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期货公司资料部经理兼业务督导。1995年至今,任职于福建厦门建昌律师事务所,历任合伙律师、副主任、主任。
5、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少平,男,1957年8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
曾在厦门集美财经学院会计系从教11年,1995-1997年任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厦门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4、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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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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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6)“厦门汽车”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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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总资产(万元) 118825.5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36998.13
每股净资产(元) 2.4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38
2003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4006.14
每股收益(元) 0.13
净资产收益率(%) 5.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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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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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6)“厦门汽车”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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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0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2元(含税)。
二、批准公司2002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三、未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因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通过,《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取消。
五、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
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六、通过关于金龙旅行车公司海沧客车厂二期项目投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
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实施海沧客车厂二期工程的建设。二期工程目前
已完成新征用地41065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6000万元,所需资金拟以
金旅公司企业自筹或未分配利润转投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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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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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6)“厦门汽车”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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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1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批准关于成立厦门金龙旅游客车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
元,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分别出资375万元,持股比
例各为37.5%。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7月17日上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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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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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8时30分,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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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7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㈠会议时间:2003年7月17日(星期四)上午830,会期半天。
㈡会议地点: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8层本公司第三会议室。
㈢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㈣出席会议对象
1、2003年7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可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㈤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03年7月15-16日上午800至下午530或7月17日上午800至8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或电话登记。
㈥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㈦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8层本公司董秘室
邮政编码:361004
电话:0592-2962988转864分机
传真:0592-2960686
联系人:唐祝敏
特此公告。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单位委托人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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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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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6)“厦门汽车”公布关于变更股东大会会议地址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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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原定于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8层公司
第三会议室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址变更为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01号
悦华酒店展鸿阁三楼华茂厅。
会议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及其他有关会议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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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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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6)“厦门汽车”公布实施2002年度利润分配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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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截止2002年12月31
日公司现有股份数151517592股,每10股派2.00元现金红利(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03年7月9日,除息日为2003年7月1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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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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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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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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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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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 2002年
(合并) (合并、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2,599,758,254.53 2,111,335,005.47
净利润 92,423,235.74 87,235,382.13
总资产 1,423,726,769.99 1,184,682,541.5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29,891,269.22 377,537,433.89
每股收益 0.61 0.58
每股净资产 2.84 2.4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81 2.4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 1.78
净资产收益率(%) 21.50 23.11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3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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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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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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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5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五次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股份数
151517592股,每10股派1.30元红利(含税)。
二、通过增补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通过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的议案。
四、通过核销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的报告。
五、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18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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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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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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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4月1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天捷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陈春生董事委托朱建忠董事出席并表决;陈金才董事委托姚永宁董事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及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9,242.32万元,按财务制度规定扣除下属的中外合资企业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金1,001.42万元后尚余8,240.90万元,按顺序提取10%法定公积金824.09万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824.09万元,提取10%任意公积金824.09万元,计2,472.2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07.16万元,扣除2003年度内派送的红利3,030.35万元,至此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9,245.44万元。
董事会提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现有股份数151517592股,每10股派1.30元红利(含税)计1,969.73万元,剩余7,275.71万元,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4年3月15日,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应力又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的请求,未选举陈清治博士为公司董事;2004年2月21日公司原独立董事刘远飞因身体原因向董事会提出了辞职;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董事陈春生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因此,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董事会尚需增补两名董事及一名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的推荐,提名江启逢先生、陈文豪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白劭翔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3)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续聘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本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其报酬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的报告》,同意核销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帐上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应收厦门汽车工业销售公司款项1,659,404.32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九、董事会定于2004年5月18日上午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8层本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03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可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04年5月14日或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或5月18日上午8:00至8: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或电话登记。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8层本公司董秘室
邮政编码:361004
电话:0592-2962988转868、864分机
传真:0592-2960686
联系人:唐祝敏、骆沙波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5日
附件1、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江启逢,男,1941年9月出生,国籍:新加坡。现任SHIN CHIN REALITY PTE. LTD.董事长,GREEN LAUREL PET. LTD.董事长,SINGAPORE BANK (S B C BANK)主席,新加坡江氏总会会长,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获得新加坡共和国总统颁发的公共服务星章勋条(B.B.M.L.),英国英女皇封赐O.ST.J官佐勋章等荣誉。
董事候选人陈文豪,男,1963年出生,大学文化程度,工程师。1986年毕业于福州大学机制专业。现任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规划管理部主任。历任福建聚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漳州公司、泉州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规划建设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福州汽车厂厂长,福建新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劭翔,男,1972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律师。1994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现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历任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厦门今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厦门兴天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白劭翔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5日于厦门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白劭翔,作为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白劭翔
2004年3月29日于厦门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单位委托人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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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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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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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6)“厦门汽车”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349,512,310.23 1,423,726,769.9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42,995,201.29 429,891,269.22
每股净资产 2.92 2.8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89 2.81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574,450.66 -82,574,450.66
每股收益 0.09 0.09
净资产收益率(%) 3.13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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