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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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东新电碳”变为“林凤控股”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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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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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由“张毅恒”变为“张宗权” |
法定代表人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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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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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由“张宗权”变为“起明” |
法定代表人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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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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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变为“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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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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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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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1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对部分资产处置(核销)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4年审计工作。
五、通过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东新电碳股份有限
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为准),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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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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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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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经理层于2004年5月15日报告:公司日前收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应诉通知书。原告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请求法院判令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341730.49欧元(折合人民币13130174.58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据原告提供的资料表明,东新电碳厂于1992年6月27日为长征机床厂(现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贷款(总计)518487669西班牙比塞塔提供了担保。
经公司经理层初步核查,东新电碳厂是原东新电碳公司的一个分厂。东新电碳公司在改制为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司)时,东新电碳厂的该项担保未有进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录。公司档案中未有该项担保记载。且公司在改制及重组过程中均未收到借款方及贷款银行关于该项担保的法律函件;长征机床厂在改制及重组过程中也未给公司送达该项担保的法律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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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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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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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ST林控”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截止到2004年12月8日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涨幅限制。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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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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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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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ST林控”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6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继续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继续办
理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通过董、监事变更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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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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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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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ST林控”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4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关于预估为四川聚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损失的议案,公司认为
1993年公司为四川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涉诉事项将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向下次股东大会报告。
二、通过关于依法收回东碳综合开发公司所欠公司应收款项,依法维护公司
权利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对所属全资东新电碳二厂(自贡机械密封件厂)、东新电碳三厂
(自贡粉末冶金厂)规范登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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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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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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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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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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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ST林控”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第一项第3条
发生笔误,应更正为:“(3)、东碳综开公司在清偿公司全部欠款以前,公司仍
然拥有土地证编号为『自国用(1999)字第03082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以上全部
附着物(包括房屋)的所有权,暨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权利。”
(600691)“*ST林控”公布公告
根据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与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前达成清偿欠款“协议书”,并经四川
国力公证处公证。“协议书”主要内容有:
一、截止到2004年11月25日,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欠公司人
民币1585.6万元。欠款金额最终以双方对帐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于2005年6月30日前付清本协议第
一条所述的全部欠款。
三、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在履行还款义务的同时,自愿以位
于成都市金沙路15号的自有资产“西部创业大厦”主楼的第4层、第5层共2554.8
2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商务写字楼抵押给公司。该商务写字楼4-5层价值经评估后以
等值方式抵押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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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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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非常补贴,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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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ST林控”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已连续三个交易
日达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收到自贡市财政局有关通知,为支持公司(原东新电
碳股份有限公司)解困发展,安排给公司财政补贴1280万元。本次财政补贴所涉
及的1280万元资金已到达公司帐户。
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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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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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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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ST林控”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于2004年11月4日报告:控股子公司成都
东碳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因受流动资金短缺等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活动处于不
正常状态的局面已经得到改变。目前,成都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已恢复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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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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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东新电碳”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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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8日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补提折旧的议案。
二、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通过了公司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3年审计工作的议
案。
上述有关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
和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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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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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东新电碳”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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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22846.60 22824.31 0.10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8916.67 8950.55 -8.4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819.12 6086.20 -20.82
净利润(万元) -1175.22 163.56 -818.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189.82 -1344.44
每股收益(元) -0.1521 0.03 -607.00
每股净资产(元) 1.0607 1.2038 -11.8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0.3870 0.4955 -21.89
净资产收益率(%) -14.34 2.3 -723.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14.19 -14.9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486 -0.1976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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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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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东新电碳”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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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本期末/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万元) 21597.79 22846.60 94.5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
股东权益)(万元) 7869.35 8196.67 96.00
每股净资产(元) 1.02 1.06 96.2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0.35 0.39 89.74
2003年1-3月 2002年1-3月 本期/上年同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万元) 1153.13
每股收益(元) -0.04 -0.05 80.00
净资产收益率(%) -4.16 -4.22 98.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资产收益率(%) -4.15 -4.22 9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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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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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东新电碳”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高管变动,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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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5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补董事的议案。
(600691)“东新电碳”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5日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张宗权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选
举起明为公司董事长。
二、通过了变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三、通过了公司继续为下属全资企业在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继续为下属全资企业在商业银行的贷款提供三年期担保。具体额度为:
都江堰分厂1200万元;东碳二厂800万元;东碳三厂200万元。
四、通过了公司在交通银行贷款转贷的议案:公司在交通银行自贡分行贷
款160万元已经到期,经双方协商,交通银行自贡分行同意公司继续用价值90万
元面积2414.05平方米的公司办公楼、公司持有的川南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50万股和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15万股进行抵押和质押办理该笔贷款
的转贷手续。
五、通过了公司用东碳二厂土地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
行自贡分行贷款2271万元已经逾期,经双方协商,中国银行自贡分行同意公司
用东碳二厂土地进行抵押办理有关转贷手续。该宗土地面积为20685.4499平方
米,2003年4月2日经评估,评估价值为1070.11万元,拟办理转贷金额1070万元。
以上有关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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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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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下午2时,会期半天,停牌1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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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5月23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杨继瑞委托杨怀杰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张毅恒、胡滨委托起明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向前友董事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起明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等原因,会议同意张维加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及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人数的调整等原因,会议同意张维加、吴长军、胡滨、曹林中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根据公司监事会意见,会议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增加"监事召集人"修改为"监事会主席"的内容。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03年6月25日下午2时。
2、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①审议批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03年4月22日《上海证券报》);
②审议批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03年4月22日《上海证券报》);
③审议批准公司2002年财务工作报告(详见2003年4月22日《上海证券报》);
④审议批准公司关于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补提折旧的议案(详见2003年4月22日《上海证券报》);
⑤审议批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2003年4月22日《上海证券报》);
⑥审议批准公司200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度报酬的议案(详见2003年4月22日《上海证券报》);
⑦审议批准公司继续为下属全资企业在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0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
⑧审议批准公司在交通银行贷款转贷的议案(详见200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
⑨审议批准公司用东碳二厂土地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的议案(详见200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
⑩审议批准公司名称由"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审批为准),并授权董事长适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的议案(详见2003年5月13日《上海证券报》);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详见2003年5月13日《上海证券报》);
审议批准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事项;
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调整事项。
4、会议出席对象: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②凡2003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人于6月24日至25日14时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7、联系人:王立君
电话:0813-2606903
传真:0813-2606903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3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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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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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东新电碳”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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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3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及五届六次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张维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二、通过了公司董、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增加“监
事召集人”修改为“监事会主席”的内容。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6月25日下午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及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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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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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东新电碳”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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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9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及五届五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其中,拟将公司注册名称
变更为“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产业项目投资、
旅游开发”。以上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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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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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东新电碳”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分配方案,高管变动,基本资料变动,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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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5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关于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的议案。
二、批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批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批准公司关于继续为下属全资企业在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继续为下属企业在商业银行贷款提供三年期担保,具体额度为:都江堰分
厂(现已规范登记为成都东碳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1200万元;东碳二厂800万元、
东碳三厂200万元。
五、批准公司关于在交通银行贷款转贷的议案:鉴于公司在交通银行自贡分
行贷款160万元已经到期,同意公司继续用价值90万元面积2414.05平方米的公司
办公楼、公司持有的川南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50万股和四川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215万股进行抵押和质押办理该笔贷款的转贷。
六、批准公司关于用东碳二厂土地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东
碳二厂土地进行抵押办理有关转贷手续。该宗土地面积为20685.4499平方米,2003
年4月2日经评估,评估价值为1070.11万元,拟办理转贷金额1070万元。
七、批准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八、批准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九、批准公司关于董、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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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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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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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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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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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4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及授权董事6人(张毅恒先生委托张宗权先生、向前友委先生委托起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林斗明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起明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2003年末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存贷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由原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帐龄分析法。由于公司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03年度母公司损益4037930.61元,将影响2003年度合并报表损益20889449.63元。
2、公司对部份使用效能低下的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3年由于产品换代、技术进步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减值。基于此原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03年度母公司损益7364731.18元,将影响2003年度合并报表损益3741755.59元。
3、公司对部份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3年由于产品换代等原因导致部份产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基于此原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2003年度母公司损益977794.73元,将影响2003年度合并报表损益10243352.85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影响2003年度母公司损益12380456.52元,将响2003年度合并报表损益34874558.07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对部份资产处置(核销)的议案。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2003年末对部份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如下:
1、由于购贷单位破产和面临破产、有意逃债以及生产经营极度困难等原困导致贷款不能收回,公司2003年度对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拟对上述原因造成的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此次核销共涉及单位328家,其中金额最大的为人民币232094.69元,金额最小的为人民币1.00元。以上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4154362.65元,影响2003年度母公司损益3712769.69元,将影响2003年度合并报表损益3712769.69元。
2、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成都东碳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原东新电碳厂都江堰分厂)与自贡东新电碳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不符,2003年末经过清理拟对金额 不符部份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人民币3853691.67元。影响2003年度合并报表损益3462322.50元。
本次核销的有关资产合计将影响2003年度母公司损益3712769.69元,将影 响2003年度合并报表损益7175092.19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财务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议案。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65398920.2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2045416.91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137444337.1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决定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的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审计、咨询等业务。年度审计费用(含差旅费)20万元,聘期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规范化管理,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章节修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三十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同第一百三十六条内容重复,修改为:"公司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公司不得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
(3)、被担保对象必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4)、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以下审批程序:
(1)、被担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2)、公司财务部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资料进行调查;
(3)、公司经理班子审查财务部门呈送的意见、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后,认为被担保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资信标准且确有必要为其提供担保的,可以提请董事会审议该笔对外担保事项;
(4)、公司对外担保额在公司净资10%内的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超过净资产10%(含10%)以上的,提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对外公告。"
(二)、《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四十五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修改为"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为了体现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产品品牌的特征,经公司大股东提议,会议同意公司名称由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为准),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事项。
十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会议同意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十二、会议决定
1、会议时间:2004年5月21日14时。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批准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公司对部份资产处置(核销)的议案;
(3)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200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议案;
(7)审议批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批准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
(9)审议批准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⑵凡2004年5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⑶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人于5月18日至5月21日14时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公司证券与投资部登记,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6、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7、联系人:高嵩
电 话:0813-2606903
传 真:0813-2606903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6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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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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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天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风险提示,基本资料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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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6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
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对部分资产处置(核销)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
转增。
五、通过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的审计机构议案。
七、通过公司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东新电碳股份有
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为准),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的特别处理。
2003年度,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等原因未
实施实质性资产重组,且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增加,致使出现较大
亏损。
鉴于公司2002年和200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
负值,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4年4月20日停牌一天,交易自2004年4月
21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林控”,
股票代码仍为:600691,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如果连续3年亏损将面临退市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5月21日下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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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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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天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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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07,172,313.23 310,345,830.8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561,518.83 18,409,680.90
每股净资产 0.20 0.2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33 -0.22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27.99 60,127.99
每股收益 -0.03 -0.03
净资产收益率(%) -15.99 -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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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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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天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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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58,531,104.91 48,191,170.47
净利润 -65,398,920.04 -11,752,203.79
总资产 310,345,830.85 228,465,980.9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8,049,680.90 81,966,693.94
每股收益 -0.8463 -0.1521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362.33 -14.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309 -0.0486
每股净资产 0.2336 1.0607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0.22 0.3870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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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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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警示性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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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04年4月21日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跌
幅限制,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公
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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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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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警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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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警示性公告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04年4月28日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涨跌幅限制。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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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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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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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经理
层于2004年11月17日报告:公司日前收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举
证通知书及传票”。原告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诉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借款和公司担保一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2004
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自贡分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原诉讼
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00欧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用
由被告承担)变更为:
1、判令二被告归还原告本金1214935.81欧元及利息;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目前,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确定2004年12月14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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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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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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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ST林控”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截止到2004年12月17日已连续三个交易
日达跌幅限制。公司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
定报刊上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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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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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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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91)“*ST林控”
根据有关规定,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2004年12月20日向董事会
报告,公司就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欠款一事,已经向成都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下达有关《受理案件通告书》,决定
对本案立案审理。
成都东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在上
个世纪九十年代在成都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后因经营管理需要已对外转让了公司
所持有的全部股权。经2003年7月30日双方对帐,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尚欠公司款项1585.600913万元。公司多次催收,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均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依法判令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欠款及利息,承担本案及诉
讼费用。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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