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05-01-19 13:27:43 上海证券报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8,238.69万元,净利润-26,968.80万元;200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2,345.55万元,净利润-38,908.67万元。2001年、2002年已连续两年亏损,预计2003年度仍将亏损,按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因三年连续亏损而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已跨出实质性的第一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于2003年11月4日与江苏中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山路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中山路桥同时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摘要(详见2003年11月6日三大证券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中山路桥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详见2003年11月18日三大证券报),中山路桥亦与公司两大股东签订了《公司过渡期管理安排协议》(详见2003年11月18日三大证券报),公司新的经营班子已开始运作。
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需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按《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公司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承诺在审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并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1、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聘请该证券公司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2、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董事会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的公告,公司指定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