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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2005-01-19 13:27:43  上海证券报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03年11月14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及收购方江苏中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详见2003年11月6日三大证券报,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南京签订了《关于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过渡期管理安排协议》,现就此协议的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一、鉴于丙方已经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通过收购甲方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权入主本公司并对之进行战略重组;因股权转让涉及审批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需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需时较长,为保证《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至股权过户办理完毕这一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本公司能保持正常的经营运作、保护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作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及潜在股东,各方同意就过渡期纵横国际的管理做出安排。
    二、甲、乙、丙三方共同对过渡期本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过渡期内本公司的一切重大资产和投资决策共同承担责任;各方应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对本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但由于甲方股权已质押给相关债权银行且其本身出现财务危机,与本公司有重大未了债务,其股东权利应受到适当限制,在此甲方同意,如在过渡期内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行使其投票权时必须征询乙方和丙方的意见。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所推荐而当选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所采取的一切行动均本着合理审慎的态度,在任何时候总是为了本公司的最大利益行动,并以维护本公司所有股东利益的方式工作。
    四、本协议在过渡期满后即失效。过渡期满后,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