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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2003-08-19 13:39:01  证券时报

						  日前,本公司接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03)宁执字第3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就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下称中行省分行)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下称江苏技术)公证债权一案,因江苏技术未履行法定义务,南京中院将冻结江苏技术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572万股(该股份已质押给中行省分行,质押期限:2001年12月7日至2004年12月7日,详见2001年12月8日三大证券报),冻结期限自2003年8月14日至2004年8月13日。
  江苏技术共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6720万股,其中5148万股已交付中国农业银行镇江市支行(下称京江支行)抵偿相应债务,京江支行尚未办理股权过户(详见2003年8月1日三大证券报)。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