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1-24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湖北
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双环科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
产,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的完整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
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2023 年 11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花 曼 包 晓 岚 马 传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