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3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 52,426,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242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星期 一);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64 号”文 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甘源食品”)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0.40 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为 93,215,831 股,其中限售股为 69,911,8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75.00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3,304,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5.000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份数量为 56,637,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76%;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数量为 36,578,7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24%。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 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斌生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 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 2.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 事、监事、高 严格按照 严斌生 2020/7/31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级管理人员 承诺履行 动管理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 期间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 的规定。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 发行前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2020/7/31-2 严格按照 严斌生 格不低于发行价; 2020/7/31 025/7/31 承诺履行 3.自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1 年 1 月 31 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持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因发生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转送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 整。 1.在不丧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地位的前 提下,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在满 足锁定期后的两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发行 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或其他方式进行,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 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做相应调整)。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担任公司控 严格按照 严斌生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 2020/7/31 股股东、实际 承诺履行 构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的股 控制人期间 份减持操作另有要求的,同意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 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 东自愿采取或接受如下措施: 1.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由此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 有; 3.由此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除上述承诺外,上述股东不涉及承诺变更的情况。 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无。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承诺(包括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的承 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违规提供担保等侵占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2,426,980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56.2426%,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143.3262%。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一)。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计 1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股东姓名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号 或名称 (股) (股) 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董事,在本次解禁后仍需遵守 董监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 1 严斌生 52,426,980 52,426,980 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股东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 结的情形。 合计 52,426,980 52,426,980 -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流通股份增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56,637,045 60.76 -13,106,745 43,530,300 46.70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 4,210,065 4.52 39,320,235 43,530,300 46.70 锁定股 首发前限售 52,426,980 56.24 -52,426,980 0.00 - 股 二、无限售 36,578,786 39.24 13,106,745 49,685,531 53.30 条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 93,215,831 100.00 - 93,215,831 100.00 数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甘源食品本次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中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相关规则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甘源食品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甘源食 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