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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曼恩斯特: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8-26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星期四)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 5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
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深
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
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
021)。
                                    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
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2 个月;同时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项目贷款额度,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具体以土地招拍挂结果为准)作为抵
押物,贷款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上述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云 E 信、票据贴现
等综合业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总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额度的前提下(其中以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物申请的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均可在有效期内根据与各
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可将上述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转授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并
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申请授信的具体金额、期限及担保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后
续如有抵押、担保等事项,公司仍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会议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2
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
司全资子公司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曼恩斯特”)拟向
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以淮安曼恩斯特名下土地使用权
(具体以土地招拍挂结果为准)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申请项目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及担保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合同为
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
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
                                     3
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取得的
超募资金总额为 157,595.97 万元,本次拟使用 47,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正常生产经
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不用于其他证券
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且上述投资产
品不得质押,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
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
理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4
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 9 月 12 日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
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4、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
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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