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曼恩斯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24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4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 区 9
                                     1
号楼二楼大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2,673,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614%。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 人共 6 人 ,代表 有表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
71,665,6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2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07,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08,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
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07,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40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了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673,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
    同意 1,008,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65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95%;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6,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7.799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65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95%;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6,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7.799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65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95%;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6,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7.799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65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95%;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0.03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6,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7.799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65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95%;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6,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7.799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65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95%;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6,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7.799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雨南、吴晓宇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4
   1、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