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华制药:关于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4-01-10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新华 JLC2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203

    3、本次行权涉及人员 194 人,行权数量为 772.48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4%。

    4、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



    一、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华鲁控股发〔2021〕80 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

施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1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在内部 OA 平台上公示了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1
     5、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

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A 股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6、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 A 股股票期

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向激励对象 196 人授予 2,315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新华 JLC2,期权代码:037203。

     8、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

作,向激励对象 35 人授予 175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新华 JLC3,期权代码:037322。

      10、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6 名调整至 194 名,所涉

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315 万份调整至 2,272 万份;行权价格由 7.96 元

/份调整为 7.61 元/份;根据《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19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2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72.48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数量与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和在公司

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满

    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自授予日(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个行权期的比例分别为

34%、33%、33%。其中,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比例为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 3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所述
   2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新华制药2022年净利
            1、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3.4 亿元,且比授予权益时   润3.786亿元。高于3.4
   3
        该指标所处同行业分位值水平有所提高,该指标不低于      亿元,且高于同行业
        同行业平均水平;                                      2.089亿元;所处分位值


                                         3
              2、以2018-2020年每股分红均值为基数,2022年每          为0.8205,高于授予时
          股分红增长率不低于50%,且比授予权益时该指标所处           的0.8012;
          同行业分位值水平有所提高,该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2、新华制药2022年每股
          水平。                                                    分 红 为 0.2 元 / 股 , 以
              注:①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018-2020年为基数,每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股分红增长率为62.16%
                   ②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结果,选取同行业“医       ,高于50%,且高于同行
          药生物”门类下的“化学制药”分类下的全部A股上市公         业 21% ; 所 处 分 位 值 为
          司。同行业样本若出现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业          0.7254,高于授予时的
          绩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新华制药董事会将在考核          0.7156。
          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3、2021年A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满足
                                                                    行权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194 名 激 励 对 象 在 2022
                       优秀         良好    达标      不合格        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
           考评结果
   4                   (A)        (B)   (C)     (D)         果,均为“良好”及以上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符合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满足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19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772.48 万份。

    四、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数量占授予权益数量的比例为 34%。本次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94 人,可申请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72.48 万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14%,具体如下:

                          获授的权     第一个行权期可       剩余未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
   激励
              职务        益数量           行权数量           权总量             占总股本
   对象
                          (万份)         (万份)           (万份)           比例(%)
 贺同庆      董事长            32           10.88               21.12              0.02

 徐文辉    董事/总经理         32           10.88               21.12              0.02

  徐列        董事             32           10.88               21.12              0.02
           董事/财务负
  侯宁                         32           10.88               21.12              0.02
               责人
 郑忠辉     副总经理           32           10.88               21.12              0.02

 魏长生     副总经理           32           10.88               21.12              0.02



                                            4
 刘雪松     副总经理           20        6.80            13.20          0.01

 寇祖星     副总经理           15        5.10            9.90           0.01

 曹长求    董事会秘书          20        6.80            13.20          0.01

          小计                 247       83.98          163.02          0.12

   其他人员(185人)       2,025        688.50          1,336.50        1.02

    合计(共194人)        2,272        772.48          1499.52         1.14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

准;

    (2)《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3、行权价格:7.61 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

完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 月 15 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72.48 万股。

    3、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在任职期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 25%,剩余 75%股份将成

为董事、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
       4、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

   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5、本次行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            比例        股数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676,675         5.73         895,050     39,571,725       5.80

     高管锁定            1,584,687         0.23         895,050      2,479,737       0.36

   境内法人持股         37,091,988         5.50                -    37,091,988       5.44

二、无限售股份         636,006,160      94.27         6,829,750    642,835,910      94.20

          A股          441,006,160      65.37         6,829,750    447,835,910      65.63

          H股          195,000,000      28.90                  -   195,000,000      28.57

三、股份总数           674,682,835      100.00        7,724,800    682,407,635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

   准。

       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674,682,835 股增加到 682,407,635 股。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资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XYZH/2024JNAA5B0001 号)。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

   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共 9 名,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6
    公告日后,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

行权。

    九、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724,800 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行权

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82,407,635 股,按新股本计算的 2022 年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6071

元。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备查文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7